谭元春
【诗人小传】
(1586—1637) 字友夏,竟陵(今湖北天门)人。天启间乡试第一。与钟惺同为“竟陵派”创始者。论文重视性灵,反对摹古,提倡幽深孤峭的风格,均同于钟惺。所作亦流于僻奥冷涩。有《谭友夏合集》。
刘季龙简讨庭上看舞刀歌
谭元春
灯影与月争微茫,阶闲尘静添薄霜。主人奇不但文事,呼童舞刀刀划光。一童双臂如蛟缠,两童蹴蹋身手强 [1] 。沐金浴火刀欲吼,飒飒月响秋吐芒 [2] 。我欲饮时舞亦回,素魄挟霜纷下翔。鸡既鸣矣冷相看,葳蕤钥起天欲明 [3] 。青鞵青笠我不辞 [4] ,君用世人宜徬徨 [5] 。他年期我深山里,世平僮散刀沉水。
【赏析】
谭元春与钟惺齐名,是竟陵派的代表作家。他和钟惺一样都主张写诗表现一己之性灵,而所谓性灵则是指一种幽深孤峭的情趣。这首诗也写得很不一般,立意造语均不同凡调,给人以生新奇异的艺术感受。
全诗十六句,每四句一小节。第一节点明环境人事,这是一个澄明寂静的夜晚,灯月辉映,地上如同铺了一层薄霜,一切都是静悄悄的。这里突出月夜的静,给下文舞刀之喧动做了很好的衬托。“主人奇不但文事”,主人奇,这句的句法也奇,别扭拗口的三、四结构似在特别地提醒读者,主人不但好文,而且好武。于是月夜的寂静打破了,三个童子被唤出来舞刀。第二节正面描写舞刀,前二句实写童子灵活的身手,娴熟的刀法;后四句则渲染舞刀的效果与自己的感受。“沐金浴火刀欲吼,飒飒月响秋吐芒。”刀舞得实在太快,三童子似在一片金黄色、火红色的光影中沐浴,影响所及,周围的环境也发生了变化。杜甫描写公孙大娘剑器舞的效果是“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极言其壮观、慑人的力量。谭元春此诗则别出心裁,突出其灵异诡变之处。童子舞刀之后,月亮似乎在飒飒作响,秋夜也闪出了光芒。诗人端起酒杯,还没来得及饮一口,舞姿又发生了变化,那刀光像夜里的流霜一样,纷纷飞翔直下。这真是作者奇异的非同平常的感受!接下四句写舞罢的情景,刀光渐止,霜天的月光似乎也随之下落。这时一声鸡鸣,天快亮了,童子舞罢,冷然相对,用链子锁把刀锁起。“冷相看”的冷字用得非常好,“冷”说明童子刀术高超,不是舞得大汗淋漓,气喘嘘嘘;“冷”也刻画了他们心中无旁物,无主人,无宾客,而只有刀。他们舞刀时毫无取悦旁人之意,刀随心舞,心与刀化而为一,刀止则心止,一切还归于岑寂,此之为“冷”,这才是刀师剑客的绝高的境界。诗人为之震慑,感到了刀的力量,刀的可怖。这时诗人已不可能对舞刀再作观赏性的赞美了,于是笔锋陡转,第四节由刀的可怖写到了自己对战争的态度:宁愿青鞋布袜作一平常百姓,也不愿人们崇尚武力,致使百姓流离徬徨。希望能终老山林,看到世上太平,永罢刀兵。
谭元春论诗标榜“孤怀”、“孤诣”,亦即不与常人相同的独特思致、独特风格,写作时亦刻意追求,以致时有词语生涩、词旨含糊、风格冷僻之病,为此颇遭受后人的指责。钱谦益称他“以俚率为清真,以僻涩为幽峭,作似了不了之语,以为意表之言,不知求深而弥浅”,甚至还斥之为“鬼趣”。这样的批评不免过甚,譬如这首诗造语虽然有些奇涩,并非不可理解;末段的感叹有些突兀,但细细品味,思理仍是衔接的,不能简单地以“破碎”、“蒙晦”斥之。即便与杜甫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相比,彼得阳刚之气,此饶阴柔之美,亦未遑多让呢!
(刘明今)
注 释
[1].蹴(cù)蹋:践踏,蹬脚。
[2].飒飒:风声。
[3].葳蕤:即葳蕤锁。锁以金缕相连,其状纷披,可以屈伸,故名。
[4].鞵:同鞋。青鞵,黑色的鞋。青笠,竹子编的斗笠。二者均为平民百姓的用品。
[5].君:指刀。“君用”谓刀被使用,喻战争。
瓶 梅
谭元春
入瓶过十日,愁落幸开迟。
不借春风发,全无夜雨欺。
香来清净里,韵在寂寥时,
绝胜山中树,游人或未知。
【赏析】
这首咏物诗也与大多数咏物诗一样,起首先点明所咏对象,即著题。诗说这枝梅花插在瓶中已经超过了十天,因为恐怕它早早的凋落,反而因为它比寻常梅花开得晚而暗暗庆幸。这种珍惜心理与辛弃疾《摸鱼儿》词所云“惜春常怕花开早”同调,说出诗人异乎旁人的鉴赏情趣。
接着,诗描写瓶中梅与开在野地树上的梅的不同。历来咏梅诗都几乎一致地称赞梅花不畏风雪的品格,如林逋《山园小梅》:“荒邻独映山初尽,晚景相禁雪欲来。”《梅花》:“宿霭相黏冻雪残,一枝深映竹丛寒。”这首诗为了达到歌颂瓶梅的目的,一反前人,说瓶梅生活在室内,感受不到室外的寒冷,用不着和暖的春风催发,也受不到野外料峭夜雨的摧残,优闲自在地在房间里散发着沁人的清香,一枝横斜,孤高寂寥,独具风韵。
瓶梅与野梅的最大区别在于一处野地,不为人知,耐得寂寞;一处室内,与人相对,沾染了世俗的烟火气。自古以来,咏梅诗也几乎千篇一律地歌颂梅花孤标轶群、洁身远俗,如黄庭坚《次韵赏梅》:“淡薄自能知我意,幽闲元不为人芳。”韩涧泉《探梅》:“纵许老干摧幽谷,也胜繁华倚市门。”谭元春这首诗的尾联偏从此切入,把瓶梅与野梅进行比较,说它虽然离开了本枝,但能供人赏玩,远远胜过野梅避处深山,默默无闻。这样,诗人所想表达的物为世用的观念也就显露无遗了。
宋曾幾也有一首《瓶中梅》诗,云:“小窗冰水青琉璃,梅花横斜三四枝。若非风日不到处,何得色香如许时。神情萧散林下气,玉雪清映闺中姿。陶泓毛颖果安用,疏影写出无声诗。”诗除了点出瓶梅所处的环境与野梅不同外,均是以普通赞梅句赞瓶梅,没有新的发明。谭元春这首诗在组织上有意选取野梅所陪伴的自然条件来与瓶梅对比,从而发掘出瓶梅的异趣与可爱,可以说是独具一格。
梅在山中,得自然清气,与万物化一;一移入屋内,则未免因为追求观赏价值,如同龚自珍《病梅馆记》所说,经过“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成为病梅。一个人的好恶反映了他的处世观。谭元春生活在明末政乱时,无缘步入仕途,性格孤傲,所以常常寄情于孤寂的景物,颇多奇思僻见。他在这儿赞扬瓶中梅的寂寥,以为它只是对着欣赏他的主人发着幽香,正是在发泻自己不为人知的孤愤。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说钟惺、谭元春所创的竟陵派诗,“惟其僻见之是师,其所谓深幽孤峭者,如木客之清吟,如幽独君之冥语,……抉擿洗削,以凄声寒魄为致,此鬼趣也”。冯班《钝吟杂录》也说竟陵派诗“如屠沽家儿,时有慧黠,异乎雅流”。从这首诗来看,批评得不无道理。试想一下,寒风劲吹,瑞雪普降,山奥小村,一树横倚,万花怒放,这样的“韵在寂寥时”,岂是围着火炉、插在瓶中的三四支病梅所能比拟的?
(李梦生)
丁卯仲冬夜拜伯敬墓讫过其五弟居易家 [1] (四首选一)
谭元春
哭罢寻何处,宵投汝弟家。
磬声知世短,墨迹引心遐。
墓柏微微树,瓶梅渐渐花。
在时频远别,悲只似天涯。
【赏析】
钟惺与谭元春都是竟陵(今湖北天门县)人,二人有着共同的诗歌主张,相互切磋,比肩唱和,共创“竟陵诗派”,在当时独树一帜,时人呼为“钟谭体”。二人情投意和,可谓千古知音。诗人于丁卯年仲冬(农历十一月)的一个夜晚到钟惺(字伯敬)墓前凭吊,作了这首诗。
诗题为“拜墓”,但诗人主要笔墨并不在尽情抒发凭吊时的悲痛之情上,而是着重于拜墓后的心理感受。首句“哭罢寻何处,宵投汝弟家。”交代了时间、地点、事件。特别是“哭罢寻何处”一句颇耐人寻味。“哭罢”照应题中“拜墓讫”。从第二句可知,诗人分明对“哭罢”后的去处已有计划,即去“汝弟家”。但诗人仍作“哭罢寻何处”之问,为什么呢?读者试咀嚼此句诗,便能豁然明白:在经历一场肝肠欲断、摧心裂肺的哭坟后,诗人仍然沉浸在丧友的巨大伤痛中,极度的悲痛使得诗人神情恍惚难以自持,无法立即从刚才的沉痛中平复心绪。兼之暮色渐浓,苍茫一片,故诗人在这一瞬间连自己的去处都不知道了。此句写伤心之深,十分传神。以“哭”置于句首,首当其冲,用得妙!一方面就诗人而言,他直抒胸臆,毫无矫情节制之嫌,非如此不足表达心中伤感;另一方面就读者而言,仿佛感到后面的字句,甚至包括全诗,都是诗人“哭”出来的,使人顿然动容,很快产生心理上的共鸣,随作者进入诗境。另外,“寻何处”还暗含有“何处寻伯敬”之意。生前的知己好友已在“天涯地角”的另一个世界,现在到哪儿去寻找他呢?如此体会,更有诗味。
中间二联具体写“过其五弟居易家”时的心态。颔联“磬声知世短,墨迹引心遐”。“磬声”,可能是指附近寺院中僧人敲打的鸣器声。“墨迹”当是指诗人在友人五弟家中看到故人的书写作品。两句诗都在“磬声”、“墨迹”前省去施事动词,这也是诗歌中常见的句法。此联意为:在寂静的夜中时分,诗人听到附近庙宇中传来的磬声,看到故人留下的遗物,想到故人的逝去,不由悲从中来,感叹人世的苦难,生命的短暂。对物思人,伯敬生前的种种音容笑貌浮现于脑海,自己与伯敬长期志同道合的亲密愉悦之景也如在眼前。这一瞬间心驰神往的追忆想象使诗人百感交集,此即“遐”之丰富内涵。颈联“墓柏微微树,瓶梅渐渐花”转而写景。诗人坐在房中,睹物思人,思绪自然又回到友人的长眠之所。回忆方才拜墓情景,昔日的故人已不复再见,只有墓前的松柏小树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它们似乎也在为他的老友的逝去而悲伤。一转眼,瞥见瓶中的梅花正渐次开放。诗人着笔于梅花,固然是点明时令,照应题中的“仲冬”二字;但更有可能这梅花就是伯敬生前所爱之物,也许就是诗人自己(或伯敬的弟弟)采来借以寄托哀思的。现在物在人亡,怎不黯然神伤?这两联一虚写、一实写;一抒情、一写景。而景中自有情,情中自有景,情景互藏其他。自晚唐以来,诗人作律诗,较忌中二联并列,常以抒情、写景相交错,以使有层次感。谭氏此诗便得其法。
再看尾联:“在时频远别,悲只似天涯。”此联以“悲”照应开首的“哭”,再次放情渲泄,将悲情进一步深化。诗人在说:当你在世时,我们就常远别,天各一方,相隔若同天涯。而今你已故去,你我真是成了天涯之人了。再深一层:当你去世前,我们虽然相见无多,但毕竟仍有见面时日,现在你在“天涯”,我们便永无相聚之时。此联扣紧“天涯”二字,个中沉痛、无奈、悔恨,种种意味,嚼之不尽。
此诗构思甚佳,特别是选材上,诗人未攫取“拜墓”时伤心欲绝之情态而“哭诉”、“号咷”,流于放情无度之弊;也未像有些悼亡诗那样在一种深沉的思念、淡淡的感伤中冷静地抒发哀思。而是着重表现介于前二者间的心理状态,在情感对理智的作用中抒发了对伯敬的一片深情。选材的灵活而富于弹性使诗歌在接受效果上极能调动人们想象。在诗人悲痛的这一瞬间,我们自然会想象出他方才拜墓时的痛哭之状,伤心欲绝之态;也能想到随着时光的流逝,诗人那幽深的怀思之情将愈益绵长悠远。诗歌以与伯敬对白倾诉的口吻作成,读来效果更佳,恍若故去的伯敬即在诗人身边,使人顿生凄怆悲凉之意。诗作者可谓以泪为墨,“哭”成此诗。
(徐定祥 姚静波)
注 释
[1].丁卯:天启七年(1627)。时钟惺已去世三年。伯敬,钟惺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