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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文杂记 - 吕叔湘
四一 辽代的南京=辽代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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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0月31日的《北京晚报》上有一则笔记,它的标题是:
底下就讲辽太宗把石敬瑭割让给辽的燕云十六州中的幽州升为南京,为辽的五京之一(五京是上京、中京、东京、西京、南京),城方三十六里,有八个城门等等。
小标题里的“辽代的南京”跟大标题的“辽代的北京”指的是同一个实体,可以在它们中间加上等号。可是如果再把等式两边的相同项“辽代的”消去,这个等式就变成“南京=北京”。这当然是荒谬的。那么这里究竟是个什么问题呢?
问题是两个“辽代”有分别,两个“的”也有分别,因此二者之间能够加等号。“辽代的南京”里边的“辽代”是就政治上说,指中国北方的一个朝代;“辽代的北京”里边的“辽代”是就时间上说,指第10世纪初年到第12世纪初年这一段时间。怎么又说是两个“的”字也有分别呢?“辽代的南京”的“的”表示隶属关系,这个“南京”是属于“辽”的(例如,可以区别于“宋”的“南京”,即现在的商丘县);“辽代的北京”的“的”表示时间—空间关系,倒个过儿就是“在”,“辽代的北京”等于“北京在辽代”。“辽代的南京”的“的”相当于英语的of,“辽代的北京”的“的”相当于英语的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