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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文杂记 - 吕叔湘
六八 “以上”和“以下”(答问)
“X以上”和“X以下”包括不包括X,多次有人提出来过,可以算是个老问题了。在实际生活中,这往往不成为问题。例如地图上把居民点分成“五千以下”、“五千至二万”、“二万至十万”、“十万至五十万”、“五十万至一百万”、“一百万以上”这几个等级,分别用不同的标志,并无困难,因为居民数恰好是二万、十万、五十万、一百万,一个不多,一个不少,这种情况是难得碰到的。可是也往往成为问题。如果公共汽车公司规定“儿童身长在1.2公尺以上的要买票”,就可能引起纠纷:一个孩子的身长恰好是1.2公尺,售票员可以要求家长买票,家长也可以拒绝买票。“五号以上的字体,五号以下的字体”就属于后一类问题,五号字本身属于“以上”还是属于“以下”不明确,妨害理解。
怎样使不明确的变为明确?如果硬性规定“以上”和“以下”都包括或都不包括起算点,实际运用不方便,因为这样就不能“以上”和“以下”同时并举,而人们已习惯于同时并举。如果硬性规定“以上”和“以下”之中一个包括一个不包括起算点,也行不通,因为人们习惯于赋予平行的形式以平行的意义,要他在这个例子上破除这个习惯,他觉得别扭,也记不住,反而容易弄拧了。事实上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只要遇到必须辨别的情况就不同时并用,没有辨别的需要的时候不妨还让它同时并用。人们在实践中也久已这样做了。如果要把起算点包括在“以上”里头,就把另一方说是“不满……”或“不足……”。例如说“考试成绩六十分以上为及格,不满六十分为不及格”。如果要把起算点包括在“以下”里头,就把另一方说成“超过……”。例如说“儿童身长1.2公尺以下免费乘车,超过1.2公尺的要买票”。五号字的问题更好办,因为这里没有连续量的问题,五号字一跳就到新五号字,谦受同志的改法十分清楚。
“以上”、“以下”之外,还有“以内”、“以外”,“以前”、“以后”,也都有包括不包括起算点的问题。我个人的理解是“X以内”包括X,“X以外”排除X,“X以前”排除X,“X以后”也排除X。不知道别人的理解是否跟我一样。
附来信
《出版工作》编辑同志:
贵刊今年第四期上发表的《谈谈校对的视力保护》一文,对保护校对视力问题做了科学的分析考察,是一篇好文。但文章中提出“五号以下的字体”对眼睛较易疲劳,“五号以上的字体”对眼睛较舒适,既有“五号以下”,又有“五号以上”,引起我一点想法。
“五号以下的字体”,包括新五号、六号、七号等字体,毫无疑问;问题是包括不包括五号在内。同样,“五号以上的字体”,包括新四号、四号、三号、二号、头号等字体,毫无疑问;问题是包括不包括五号在内。
如果“以上”和“以下”都包括五号,那显然是说不通的。如果都不包括,那五号字体是较易疲劳还是较舒适呢?如果一个包括一个不包括,那么哪个包括哪个不包括呢?
《现代汉语词典》对“以上”的解释是:“表示位置、次序或数目等在某一点之上。”对“以下”的解释是“表示位置、次序或数目等在某一点之下”。它解决不了我的疑问。不过也说明两点:(一)它对“以上”和“以下”的解释一视同仁,因此不能理解为一个包括,一个不包括。(二)它把“以上”和“以下”解释为“之上”和“之下”,因此给人的印象是都不包括(这大概是受英文more than和less than的影响,英文more than和less than都不包括)。
按我个人的理解,凡说“××以上”和“××以下”都包括××在内;因此,不能既说“五号以上字体”如何如何,又说“五号以下字体”如何如何;应该说“五号以上字体”对眼睛较舒适,“新五号以下字体”对眼睛较易疲劳。但我不能肯定我的理解一定对。我也不知道一般人是否这样理解,语言学界有没有做过什么规定。
我建议贵刊向吕叔湘同志请教,并把他的答复在《出版工作》上发表。有了一个统一的理解,大家有所遵循,就不致写错或发生误解了。这是一个文字规范化问题。对于推广文字规范化,出版物是有力阵地,编辑人员是重要力量,《出版工作》关心一下这类事是有意义的。
张谦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