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与散文
诗与散文[1]
诗与散文的分别:Arthur Symons说:“Coleridge这样规定,散文是‘有美好排列的文字’;诗是‘顶好的文字有顶好的排列’。但是这并不能证明为什么散文不可以是顶好的文字有顶好的排列。一定而再现的律动,可以分别诗与散文。诗是比散文易于记诵的,因为它有重复的拍节,人们想某事值得记存下来,或为它的美好(如歌或圣诗),或因它有用(像法律),便自然把它作成韵文。……在它的起源,散文根本不带艺术的味道,严格的说,它永远没有过,也永远不能像韵文、音乐、图画那样变为艺术。它渐渐发现了它的力量;它发现了怎样将它实用之点能炼化成美的;也学到了怎样去管束它的野性,远远的追随着韵文的一些规则。慢慢的它发展了自己的法则,可是因它本身的特质,这些法则不像韵文那样固定,那样有特别的体裁。……只有一件事散文不会作,它不会唱。散文与韵文有个分别,后者的文字被律动所辖,如音乐之音节,有的时候差不多只有音乐的意思。散文的喜悦,似乎使我们落在尘埃上,因为散文的区域虽广,可是没有翅儿。”
这些话并不新奇,因为许多人是以律动的不同来分划诗与散文的。但是我们要问问,散文与韵文的律动,到底有什么绝对的不同呢?假如回答不出这个,上段的话便不算圆满。因为分别两种东西,一定要指出两者绝对不同之点,不然便无从分别起。我们再用Herbert Read的话看看吧:“分别散文与韵文有两条路。(一)外表与机械的:诗是一种表现,严格的与音律相关;散文是另一种表现,不是音律的规则,但从事于极有变化的律动。但是,以诗立论,这种分别,显然的只足以说明韵语,而韵语不必是诗,是人人知道的——韵语实在只是一种形式,是,也许不是,曾受了诗的灵感。所以韵语并不是根本问题;它不过是律动的一种类而已。抽象的说,它只是死板板的,学院规法。这种规法永没有与散文对立过;所以散文与韵文没有确定的不同。我们不能不追求‘诗’字的更重要的意义。诗与散文之分别,永远不能是定形的。无论怎样分析与规定韵律音节,无论怎样解释声调音量,也永远不会把诗与散文的种种变化,分入对立的两个营幕里去。我们至多也不过能说散文永远不会遵一定的音律,但这是消极的理由,而没有实在的价值。(二)心灵的分别:诗是一种心灵活动的表显,散文是另一种。诗是创造的表现,散文是构成的表现。创造的意思,即是独创的。在诗里,文字是在思想的动作中生产出或再生。这些文字是,用个柏格森的字,‘蜕化’;文字的发展和思想的发展是同等的。在文字与思想之间,没有时间的停隔。思想是文字,文字便是思想,思想与文字全是诗。构成的是现成的东西,文字是建筑者的四围,预备着被采用。散文是把现成的文字结构起来。它的创造功能,限于筹划与设计——诗中自然也有这个,但在诗中这个是创造功能的辅助物。”
这个主张比西蒙氏的强,因为这足以说明,诗是创造的,不专以排列音韵为能事。由这我们可以看出好几点来:
一、既知诗的成功在思想与音律,而二者是分不开的,则容易看出来什么是诗,什么不是诗。假若诗中的文字音律不是创造的,而只按一定的格式填成,便不是诗,虽然有诗的形式。凡有韵律的都可以叫作韵语,而韵语不都是诗。亚里士多德说过:“诗人应为神话的制造者,不是韵律的制造者。”
二、这样说明诗与韵语之别,可以免去无谓的争执——如诗的格式应如何,诗是否应用韵等。照前面的道理说,诗的成立并不在遵守格式与否。诗的进展是时时在那里解放,以中国诗说,四言后有五言,五言之后有七言,有长短句,最近有白话诗,这是打破格式的进展。好的律诗与白话诗,可以用一条原则评定,即合乎文字与思想,是否全是为创造的,而不合乎格律的相同与否。
三、据以上的理由说,诗的言语与思想是互相萦抱的,诗之所以为言语之结晶也就在此。在散文中差不多以风格自然为最要紧,辞足达意有时比辞胜于意还好些。诗中便不然了,它的文字与思想,同属于创造的,所以它的感诉力要强烈的多。文字与思想不能分离,因而它的感诉力是直接的,极快的,如闪的忽至。中国祭文往往是用韵的,或者是利用这个道理吧?散文呢?能记住内容也就够了;读诗使你非记住文字不可。谁能把“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的意思记住,而忘了文字呢?设若忘了这文字,意思也就忘了;因文字与思想恰恰不多不少相等。没有文字也没有意思。现在白话诗的缺点,即是忽略了文字的特质,而勉强用些外国体,或累赘的官话去写,只可算作了一半的诗。
四、言语和思想既不能分开,诗的形体也便随着言语的特质而分异。中国的言语本是简单的,所以诗句也是短的。勉强去学外国的诗格便多失败。因此译诗简直是一种不可能的事。因为丢了语言之美,诗已死了一半。
说到这里,我们又遇到一问题,散文是否可以算创造呢?如小说,这个问题似应这样解决:从狭义的诗来说,小说是散文的,因为它不能全体有诗的美。但是从广义的诗来说,诗是创造的,小说也是诗的。它虽用散文为工具,可是它的思想人物,都合乎创造的条件,而且每在写景时,差不多是与诗无二。这样我们简直可以说,小说是追随诗的最力的东西。它虽不能句句是诗,可以从大体上说,它是创造的。
原载1934年11月19日、26日、12月3日《国立山东大学周刊》第九三、九四、九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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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篇发表时署名“舒舍予”。是作者1934年10月3日在山东大学中文系的学术讲演。由严曙明、王延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