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民主政治的荣誉观
美国国会众议院道德委员会于2010年7月29日对来自纽约的民主党籍众议员查尔斯•兰格尔(CharlesRangel)提出了13项违反国会道德准则行为的指控,其中包括未申报海外房地产收人以及滥用职权等等。
好几个月以来,民主党害怕兰克尔的丑闻会对民主党的中期选举造成不利影响,希望兰克尔能与委员会达成某种认罪协议,内部了结,以避免公开审理。但是,兰克尔始终高调拒绝这一可能性,到目前为止,仍然保持一副要为“体面退休”抗争到底的姿态。7月30日,奥巴马对CBS新闻说:“我认为,兰克尔服务了很长时间,为他的选民服务得很好。但是,这些对他的指控是非常令人不安的。……他都80岁了,已经走完了政治生涯。我想他要的是体面地走完自己的政治生涯,我希望他能如愿以偿”。
四年前,民主党议员佩罗西说,是“抽干死水塘的时候了”,她当时是针对由共和党控制的众院腐败说的。如今,被调查的是民主党议员,除了兰格尔,还有另一位资深民主党议员,加州的瓦特斯(MaxineWaters)。瓦特斯涉嫌帮助与她丈夫有商业利益往来的银行取得政府救市资金。《政治》杂志7月30日(星期五)报道,她和兰克尔一样,也拒绝与道德委员会私下了结,表示要在公开审理中抗争到底。
这两名民主党议员的公开审理将引起公众的强烈关注,有评论说:“这并不等于说死水塘已经抽千,但水塘里滑溜溜的动物倒是比较看得清了”。兰格尔和瓦特斯的劣迹早已有目共睹,却宁愿公开审理,也不肯自动下台。像他们这样,行为不当在先,继而又百般狡辩抵赖,在国会里还大有其人。美国民众对此感到极度失望和反感。最近的一次盖洛普民意调查显示,美国人对国会议员的支持率只有11%,比几个月前又降低了1个百分点,在16个公共机构中,国会的民众支持率名列倒数第一,比电视新闻和报纸新闻分别低11个和14个百分点。三分之二的选民表示,在这次中期选举中,要把票投给从来没有在国会当过议员的候选人。
美国政治人物功利心太强,缺乏荣誉感,是美国政治素质下降的一个主要原因。政治学家克鲁斯(SharonR.Krause)认为,这和美国自由民主放弃“荣誉”观有关。早在1950年代,美国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EdmundWilson)就曾把美国总统分为三类:第一类:“虽然未必是优秀政治家,但却是具有公共精神的理想主义者。他们了解美国历史,懂得美国在世界上的作用和意义,能够负责地让美国发挥这一作用”。在他们中间,有美国最早的7位总统和后来的林肯、威尔逊和两位罗斯福。第二类:目光狭隘的“党派政治家”(partypolitician),如哈定和杜鲁门,其中杜鲁门是个典型的“党机器产品”。他把根本不称职的同党之人安插在重要职位上,把“忠于党”看得髙于一切。第三类:那些既不懂专业政治,又不懂政府问题的总统,完全是因为偶然的机遇从别的职业转行而来,如格兰特(军人)、胡佛(工程师)和艾森豪威尔(军人)。在这三种政治认人物中,只有第一种人懂得政治家的荣誉。
由于放弃了“荣誉”观,美国政治变得越来越平庸。克劳斯在《有荣誉的自由主义》(LiberalismwithHonor)—书中指出,要改变这种不幸的状况,必须要把“荣誉”重新引入美国的自由民主政治。“荣誉”曾经是贵族政治的主要特征,在自由民主的政体中,“荣誉”衰落了,荣誉让人想起的是男人或贵族才有的那种高傲气质,有性别歧视和精英的色彩,“荣誉的语言是在法国大革命后衰落的,而且终于没落了。……荣誉成为一个陈旧的,有点古怪的词,……让人起疑”。与孟德斯鸠所说的荣誉的贵族政治相比,自由民主政治太平庸了。但是,克劳斯认为,自由民主不应该是平庸或平凡的,而且应该有相当于骑士荣誉的那种光彩,民主应该有贵族的优秀气质。
所谓贵族的优秀气质,那是一种基于个人荣誉感的行为准则。“荣誉”是和“不够荣誉”比出来的。“荣誉”不是“不荣誉”(或者“耻辱”)的反面,因为“荣誉”根本不屑与“不荣誉”并列在一起相提并论。“荣誉”是为自己设立的要求,不是为他人所设立的规范^尽管荣誉的行为可能有示范作用,但它并不是一种其他人必须遵行的规则。
不能达到荣誉高度的,很可能是不够荣誉,而不是不荣誉。例如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1800年11月,在新一届总统大选前夕,他完成了一件在美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大事——把首都从费城迁到华盛顿,使自己成为首位入主白宫的总统。但几天后举行的大选中,以一票之差败给了政敌杰弗逊。他真诚地向杰弗逊道贺,毫不恋栈地离开了自己一手打造的白宫,回到了老家昆西市,并在那里度过了他的余生。他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是:“好在杰弗逊依然活着”。在戈尔和小布什的总统竞选中,因选票的差距非常微小,而且“选举人”和“选民”票数的不一致,最后不得不由最高法院裁定当选人。戈尔没有像亚当斯那样一开始就“荣誉”地退出,但那并不是不荣誉的,只是够不上亚当斯那样荣誉。
又例如,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是一个极重荣誉的政治家,他拒绝国家要给他的终身总统职务,显示了古罗马执政官辛辛那提那样的“荣誉”观。辛辛那提是一位成为古典主义美德化身的古罗马政治家,他是一个贵族,但是他喜欢像农夫一样在田野里劳动。在罗马受到了攻击的紧要关头,根据罗马宪法,他被任命为一个独裁者,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掌握着所有人的生杀大权,但最多可以任职六个月。辛辛那提以卓越的战绩,迅速贏得了胜利。就在回到罗马的那一天,远在任期结束之前,他就立即辞掉了独裁者的权位,走回到城外的农场。以辛辛那提和华盛顿所作的示范来看,那些贡献卓越,到了任期还继续连任或寻求连任的政治人物,他们虽然不能算是“不荣誉”,但肯定够不上辛辛那提或华盛顿的那种荣誉。设想要是孙中山或毛泽东能在革命胜利后就此隐退,那将给中国政治留下什么样的政治荣誉遗产。荣誉是一种非常个人化的道德感,正因为极少数人能像辛辛那提和华盛顿那样对待权势,他们才显得特别优秀,特别高尚,特别精英。
—个荣誉观起作用的体制,也一定是一个精英起作用的体制。克鲁斯指出,对于宪政自由,荣誉不仅没有敌意,而且是必不可少的保卫力量。精英是一些比一般人优秀的人物,但他们却也可以是平等价值的捍卫者。《独立宣言》就是由精英起草的,但主张的却是所有公民(按当时的理解)的权利,而不是精英们自己的特权。荣誉对美国的民主政体有过重要的贡献,是形成美国政体的一种道德文化因素。《独立宣言》的签名者相互承诺,兩“我们的生命、命运前途和神圣荣誉”,来缔结一个新的国家。
但是,另一方面,自由民主政治理论受霍布斯的影响,把荣誉看成“只不过是对别人权力的评估,越没有权力,越没有荣誉”。这样的自由民主观把“荣誉”与“权力”简单等同,称之为“理性选择”。它认为,人的行为都是从实际利益出发的,荣誉、高尚等等的精神激励都不过是一些“神话”。“荣誉”的个人行为都有功利的因素在起作用(出名、争地位、造舆论、讨好民众等等),都是精明算计的结果。这种“理性选择”很容易变成一种犬儒主义,把一切没有明显自我利益的行为都断定为隐藏着功利的自我利益。既然不可能存在非功利动机激励的行为,那么功利的,甚至不择手段的行为也就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规范。
克鲁斯认为,这样解释人的行为动机不仅是功利实用,苍白平庸的,而且见解也很肤浅贫乏。事实上,自由民主政治内部对此早就有所驳斥。美国的社群民主理论和公民共和理论都不同意这种霍布斯式的纯功利理性说。它们提倡公民的道德更新,主张个人对群体的责任和义务,强调“正义意识”、人的相互承诺、公民参与的义务、文明和宽容的美德等等。这些公民素质、行为和动机都是不能,或者不能只是用个人的功利利益观来解释的。
“功利理性”与“公民责任”其实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而且,就人的行为的心理动机而言,也是不能绝对分开的。克鲁斯赞同用“美德”来增强自由主义的活力,但她认为,“公民责任”论者往往太强调“利他”,因此往往把“责任”理想化为一种无私的,超越自私和与自私相对立的“利他”。这就会忽视人的荣誉行为中的自我因素。
荣誉具有双重性:既以自我为中心,又牺牲自我。这就使得荣誉与自由主义相契合(以个人自我为中心),但又能成为一种改善、改变、超越自由主义的力量(付出自我的代价)。克鲁斯是这样解释的:强调对他人的责任会要求利他,这种利他与现代自由主义社会中起主导作用的“人各为己”有所冲突。越要求无私的利他(“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种冲突就越大。单纯理想化地强调化解这一冲突(如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只能使社会伪善化、假面化、犬儒化,反而起到败坏,而不是优化社会的作用。
荣誉与此不同,荣誉不是无我,荣誉恰恰是一种有我的表现,一种对我自己的责任。荣誉既然不舍弃“我”,因此也就无需以利他为目标,所以荣誉与自由主义的生活方式有一种自然融洽(至少是部分自然融洽)的关系。虽然荣誉是为了自我,但它不同于那种狭隘的自私自利。与低端的自我利益不同,荣誉要超越来自人类利己本能的自然局限,上升为一种高端的自我关照。惟有如此,有荣誉感的人才能从事有风险和困难的行为,有时甚至是冒着生命的危险。就牺牲精神和行为而言,荣誉心比利他心更为可靠,比自利心更为勇敢。
兰格尔担任了四十年的众议员,瓦特斯任众议员也已经有20年了。在美国,一个众议员,只要能讨好自己选区的选民,即使多有劣迹,也照样能一次次连任当选。这样的民主政治虽然民主,但并不优秀。在大多数的民众眼里,这种不优秀的政治人物是不荣誉的。他们不仅仅是够不上优秀人物——像华盛顿、林肯、道格拉斯(FrederickDouglass)、马丁•路德•金、爱德华•肯尼迪、汤姆'兰托斯(TomLantos,已故众议员,匈牙利人,二战中从纳粹集中营逃了出来。后来到美国求学,入美国籍,当了28年的众议员,成为国会中最勇于为人权说话的政治家)那样——的荣誉标准,而且根本就是不荣誉和可耻的政客。在众多政客堕落到不知羞耻地步的今天,重温荣誉对民主政体的贡献,重新把荣誉的道德因素引人国家的政治文化,应该是一件非常重要,非常及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