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联邦党人和报纸公众
在美国革命时期,像杰弗逊、麦迪逊、杰伊、汉弥尔顿这样的建国之父们非常重视新闻报纸的作用。约翰•亚当斯(美国第二任总统)于1774年写道,“在许多地方,那些公共场所就是我们立法者的孕育地。我们到这些公共场所去读报纸,并讨论公共事务'建国之父们是一些受过很好教育的、有见识、有高尚政治理想的精英公民。美国独立和革命是在公民社会中发生的。公民社会的特征就是充满了分歧,但人们知道如何通过理性话语去相互沟通、理解、妥协。这和政党革命强制性地统一意志和观点是完全不同的。美国建国之父们在一般民众的议论和说理之外,还特别善于利用报纸的知识传播和舆论导向作用,积极传播美国独立、联邦共和制度的政治思想和与之相一致的价值理念。《联邦党人文集》便是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的例子。
今天,《联邦党人文集》是政治学者研究的专门材料,但是收在这个文集中的85篇短文当年全是刊载在报纸上,供普通民众阅读的评论。在美国的建国文献中,《独立宣言》是杰弗逊的作品,而《联邦党人文集》有三位作者:麦迪逊、杰伊和汉弥尔顿。麦迪逊是美国宪法的主要起草者之一(因此被称为“宪法之父”),当时36岁。杰伊是当时最有公共声望的,也是三位作者中最年长的(42岁)。汉弥尔顿是最年轻的(30岁),写作的篇数最多。无论由谁执笔,《联邦党人文集》的每一篇都以“普布利乌斯”署名,普布利乌斯(PubliusValeriusPublicola)是他们心目中代表共和理想的古罗马执政官。
《美国宪法》成文于1787年9月,联邦党人评论不久之后陆续由纽约的好几家报纸刊载,从1787年10月延续到1788年4月。当时的纽约州州长是克林顿(GeorgeClinton),他反对承认宪法,在州里很有影响。联邦党人评论的目的是要争取纽约州的公民认可宪法。
美国宪法当时有一条最后的规定,那就是,如果宪法在13个州中得到9个州承认,便可在这9个州实行^尽管纽约州的多家报纸刊载了联邦党人的评论,纽约州仍然是最后承认宪法的几个州里的一个。事实上,纽约州是在第9个州之后才承认宪法的,那已经是1788年7月的事了。纽约州议会的最后表决结果是30对27,只以微弱多数通过。
联邦党人评论当时在纽约州到底有什么实际影响力,尤其是对一般公众有什么影响力,现在很难确切估计。在民主社会中,报纸评论不能像某些报纸的社论那样,叫民众怎么想,他们就得怎么想。一方面,联邦党人评论的写作者们用大众耳熟能详的新闻体语言陈述他们的政治理念和理由,争取说服民众。另一方面,民众保持独立的想法,自行决定是否要接受评论的影响。联邦党人的评论显示了公民社会的话语特征,它是理性劝说,但并不能预期劝说的效果,因为被劝说者可能有他自己的理性立场。劝说的价值在于它本身对公共问题做出思考,它的作用可能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出来,并不只表现为即刻的效果影响。
美国建国时期是一个政体和政治文化的形成期,200多年来对美国的公民政治形态有奠基性的深远影响。那些对美国政治价值作出深思熟虑的建国之父们,他们的相互关系和交往方式对后世具有公民社会的表率作用。将他们一起称作是建国之父们,并不是说他们都属于某个具有共同纲领和严格纪律的政党,或者是一群统一意志、统一思想的“同志”。恰恰相反,他们常常意见分歧、对立。而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权力架构正是在不同、对立的政治理念的相互妥协中形成的。在这些妥协中有着民主政治不和谐因素的相互节制,这也形成美国政府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特征。
美国建国时期公民社会分歧的一个显见例子就是,联邦党人的三位评论者与杰弗逊在代议民主政府应当如何运用权力这一问题上看法相互对立。杰弗逊主张将权力和责任尽量放到人民手中,而联邦党人则要求对人民运用权力有所限制。麦迪逊主张不由人民直接掌管政府管理的权力,而把这一权力交给由人民选举出来的政治代表代管。他认为,共和的代议政府比直接民主要好,不只是因为美国比历史上有过直接民主的小城邦、小国家要幅员广大,而且更是因为人民并不总是知道什么是对他们最好的政府决定。
美国宪法中包含了这两种对立的民主观:一种是要求还权于民,另一种则是要求约束民权,而结果是一种非常务实的妥协。例如,宪法第一条规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这种两院控制的立法权就是一种妥协。所有众议院的议员每2年选举一次,代表他们直接选民的要求。而参议院则每2年只有三分之一的席位通过选举产生,因此参议院议员的任期是6年,参议院的整体结构变化也比众议院要稳定。而且,最初宪法规定,参议院不是由选民直选,而是由每个州的立法机构推选,这一选举法直到有了1913年的宪法第17修正案后才改为直选。
在美国确定众议员2年任期时,起先有人提议任期为1年,而当时英国下院议员的任期是7年。要求尽量缩短众议员的任期,是为了使他们必须认真对待直接选民的要求,减少因久居其位而腐败的可能。与此同时,设置每州只有2名参议员,任期为6年,是为了让参议员不需要动不动就受制于地方选民的民意压力,可以代表美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宪法同时规定,只有众议院才可以提出与钱有关的立法提案,因为公民纳税必须以有自己直接选举的政治代表为前提。而只有参议员才有管理外交事务的权力,因为国家外交政策不应受变幻难测的民意所左右。只有众议院有权提议弹劾总统,而只有参议院才有权审査弹劾案件,并作出最后决定。
美国的公民社会之所以能发挥作用,不只是因为民众可以在酒店或其他公共场所阅读报纸或议论时事,而且更是因为他们可以切切实实通过政治代表的选举制度影响国家的政治权力运作和政策决定。美国的《独立宣言》、宪法、《联邦党人文集》,这些建国政治理念文献原本就是美国早期公民社会的产物,也都是民众的读物,由此形成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又进一步帮助了美国公民社会在过去2。0多年中的健康存在和发展,也使得这个传统悠久的公民社会更加稳固、更加珍惜全体人民的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