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美国为什么没有“群体事件”
2009年10月15日傍晚,奥巴马来到美国西岸城市旧金山参加一个募款餐会。10月16日的《旧金山纪事报》有一篇《奥巴马.把左派、右派汇集到联合广场》的报道,说的是近千名不同政治立场的抗议者利用这个机会,在旧金山的联合广场表达自己的意愿。这个报道的重点是民众抗议,不是总统来访。
奥巴马来访旧金山,出现民众抗议,成为一件特别具有新闻价值的事情。这是因为旧金山是一个很喜欢奥巴马的城市。总统大选时,90%的旧金山选民把选票投给了奥巴马。相比之下,旧金山又是一个极不喜欢前总统小布什的城市,他在旧金山的获票率从来没有超过15%,在他当总统的8年期间.,一次也没有来过旧金山。奧巴马当选总统后,第一次来到对他支持度极高的城市,却有这么多的人聚集在街头“抗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民众抗议在美国是很平常的事,在美国的语境中,“抗议”(protest)指的是就公共事件和问题公开表达意见,目的是向政府或其他公众表达抗议者的看法,并非是与谁展开对抗和冲突。公民有集会、言论的自由,其表现行为就是抗议,每个公民都有和平、公幵地说出自己想法的权利。抗议不被看成是破坏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而是民主秩序中正常的公民参与。
其次,选民把选票投给奥巴马,并不等于从此只能对他无条件地表示爱戴。他们选举奥巴马,是为了想通过他的政策,实现他们自己的意愿,而不是为了给自己制造一个必须顶礼膜拜的偶像。旧金山的这次抗议人群中,支持奥巴马的左派人士远多于反对他的右派人士。左、右两派人士抗议的焦点都是医疗健保改革,但两派的立场并不相同。右派人士反对政府以任何形式介入医疗健保,左派人士则要求美国也能像澳大利亚、加拿大和英国那样,由政府统筹医疗健保。而奥巴马的计划恰恰是要在这二者之间寻求合理的妥协。
美国公共词汇中的一些经常使用的,与民意表达有关的词汇似乎都没有确切的中文对应词,除了protest之外,还有rally和demcmstmtion。后面这两个词常常被翻译成为“示威”,很容易引起误会。
和“抗议”一样,“示威”这个说法,先已给了人们“对抗”和“暴力”的印象。其实,rally指的就是“集会”和“聚会”,而demonstration指的则是“表达”和“说明”。如果碰不碰就杷民众集会和公开表达意思看成是对政府有敌意的“对抗”、“骚乱”、“示威”或“暴力”,就很容易对这样的公民表达形成不当的负面看法,误以为那一定是对社会稳定、和谐的破坏活动。
不当的公共词汇会潜在地从负面去影响人们对一些原本是正常、合理的社会现象产生不当的看法,也容易误导政府去对它们采取过激、不当的应对措施。
我们关注公共词汇,不仅要注意它有哪些说法,还要注意它没有哪些说法。例如,在英语中就没有“群体事件”这一说法。就像protest没有恰当的中文翻译一样,“群体事件”也没有恰当的英语翻译,最接近的翻译大概是riot(骚乱群体性事件并不泛指一切人群的集体行为或活动。政府或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无论人数如何众多,也不算是群体事件。人们聚集在一起宴会娱乐、体育活动、举行婚嫁或节日庆祝,也都不是群体性事件。“群体事件”事实上是“群众动乱”的委婉语,“群体”并不是指所有的“人群”,而是指进行抗议活动的人群。“事件”也不是指一切社会的发生,而是指那些表达严重不满的集体行动。
群体性事件的内核因此是群众的愤怒和不平。这种愤怒和不平是由人们集体感觉到的生存环境恶化而激发的。生存困境所激发的情绪强烈到一定的限度,便会迸发出来,成为集体行动。这种愤怒和冤屈在冲破对其表达限制的过程中,往往会带有暴力和破坏倾向。
旧金山是一个“抗议”多发地区,这些抗议都是正常的公民参与和意见表达,极少有转化为“群体事件”的,基本的原因是,民意如果有自由表达的渠道和方式,无须激化为暴力的冲突和对抗。而且,在媒体可以不必忌讳公开使用“抗议”、“示威”、“骚乱”等字眼的公共语言中,在不难区分合法的“抗议”、“示威”和违法的“骚乱”的民主法治社会中,是不需要那个转弯抹角、含糊其辞的“群体事件”说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