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人文教育的职能是公民培养
据《广州日报》报道,中山大学新创博雅学院,通过通识教育打造“无专业精英”,宣言“学生的人生榜样不是亿万富翁,而是学富五车的大思想家、大学问家”。对于通识教育,或者人们一般所说的人文教育,我是很赞成的。我本人在美国从事人文教育(当然还教英语系的专业课程),已经快二十年了,一直觉得这是我教学生涯中最有意义的一部分。但我并不认为人文教育的目的和价值在于培养未来的什么“精英”,或者什么“大思想家”、“大学问家”。
说实在的,从事人文教育的绝大多数教师本身就不是什么“精英”,或者什么“大思想家”、“大学问家”,也极少有这么自以为是的。他们就是普普通通的教授,他们工作的意义在于把学生培养成有独立思想、判断能力,有社会责任感和权利意识,有公共事务参与意愿和能力,能够坚持民主价值的普通知识公民。
培养“精英”的人文教育,几十年前列奥•施特劳斯(LeoStrauss)就曾提过。不过这种提法只有哲学探讨的意义,从来就没有教育界人士拿这个来指导办学院、设计日常教学实践的。更不可能以此指望在哪个学校成批地生产“精英”和“大学问家”。
施特劳斯的人文教育观是精英式的。他认为,从历史的传统来说,人文教育一直就是为少数人的教育,也应该如此。这是由人文教育和政治秩序中的“统治者”的特殊关系决定的。人文教育的对象是“统治者”,统治者永远是少数人,他们是“为社会定调的人”。在古代,人文教育的对象是gentlemen;在现代,它的对象则是那些代表或准备代表人民的“特殊者”。人文教育的目的是要让这些社会精英通过与伟大心灵的对话,成为特别有德性的、特别优秀的人。与伟大心灵对话的途径就是阅读“伟大著作”。
即使在施特劳斯任教几十年的美国,人文教育观的精英主义也不符合一般人的价值观,更不可能在实际教育体制中得到贯彻。首先,谁是应该接受人文教育,接受施特劳斯所说的那种“人文教育”的学生呢?美国最精英的少数常春藤学院每年招收的学生只占美国大学新生的3%,但这些学校中不少以“学术研究”著称,未必就是最把“伟大著作”当作核心教程的学校。我孩子是耶鲁毕业的,他就没有受到这样的教育。
其次,目前只有20%的大学设有以“伟大著作”为核心的人文教育课程建制。在这些大学里,教学的建制、目标和运作都不是为知识精英教育设计的。学生来自各种不同的阶层、经济和种族背景。无论学生日后以什么专业毕业,人文教育是每个学生的基本学分要求,一律平等。施特劳斯不喜欢这种美国式的“人人平等”观念,将此视为一个“高尚的谎言”。事实上,在大众教育时代,任何一个大学都必须以这样的“人人平等”观念为伦理前提,也都应该接受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由于学生个人资质、努力、兴趣等方面的实际“不平等”,学习的结果会大不相等。有的学得很认真,有的敷衍了事,不可能都成为“精英”和“大家”。
对于大学本科生来说,完整人格和公民教育的目标要比培养未来的“精英”和“大家”来得现实。在大批量生产大学生的今天,尤其如此。有人评论当今的中国教育:“知识塞满了,智慧荒芜了;智商提高了,识见崩塌了。学得越多的小学教育,是越糟的教育;读得越苦的中学教育,是越坏的教育”。也许可以再加上一句:叫得越响的大学教育,包括通识教育,可能是越没有人文价值的教育。
以造就“学富五车的大思想家、大学问家”或者“精英”来作为人文价值或“通识教育”的目标,这本身就有夸大其词、假大空的嫌疑。这样的允诺听起来口气挺大,挺提气。青年学子听着,也会觉得顺耳、振奋。但细细一想,不免会问,老师要把我们人人培养成“大学问家”,他们自己为什么都还没有能够个个成为大学问家呢?开支票的得有本钱,否则支票开得越大,跳票的可能性也就越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