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速成的和渐进的公民教育
美国的公民教育有两种,一种是速成的,另一种是渐进的。速成的公民教育,对象主要是新移民,也就是那些要想成为美国公民的成年人。申请成为美国公民者当中,许多持有美国永久居留证(绿卡),在美国已经生活和工作了一些年数,有良好的守法和纳税记录。
公民身份申请者还必须通过“公民知识”的考试,回答与美国政治体制和政治代表有关的种种问题。例如,谁是你居住地人民选举产生的国会议员?你州里选出的两位参议员是谁?谁是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等等。考试前,移民局会给每一位申请者邮寄一本“问答手册”,这是他们书面公民教育的教科书。
取得公民身份者还必须在移民局主持的入籍仪式上宣誓,保证忠诚于美国。这个仪式代表的是公民和国家之间的盟誓,公民以此承担爱国的义务,条件是国家保障他一切属于公民的权利。在速成的公民教育中,守法、纳税、爱国是公民的基本责任。
速成的公民教育是最低限度的公民教育。我有一位新移民的朋友,几乎不会说英语。他在90年代初房价低弥的时候买了一大栋旧房子,自己动手修缮后,一部分租给学生,也算有稳定的收人。他只看卫星转播的中文电视节目,从来也不参加公民投票。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一年只当一天的公民,那就是每年4月15日给国税局寄报税单的截止时间。当然,他也从来不犯法,连违章泊车的罚单都没吃过。
我这位朋友是一个典型的纳税、守法公民。但在,在大多数接受过渐进公民教育的美国人看来,他在民主生活中没有参与,所以不是一个合格公民,更不要说是好公民。
美国孩子在接受大学前教育(K-12)时就已经接触“公民知识”,内容包括,美国宪法是什么?什么是政府?政府成员从哪里获得权威,如何制订、实施和执行法律、法规?如何处理关于法律、法规的争论?为什么限制政府的权力很重要?等等。
公民教育涉及的不仅是“什么”是与公民有关的知识,而且是“如何”获得这种知识。公民教育必须是具有实践意义的教育,从这个角度来看,局限于书本和课堂的“公民知识问答”其实是一种“灌输”,并不是真正的教育。学生死记硬背,不容提问,更不容置疑,这与培养公民主体意识、自愿选择和独立判断的教育目的是背道而驰的。正因为如此,美国教育界的许多人士认为,这种教学对公民教育的作用十分有限。
渐进式公民教育是在接触具体的政治、社会事例中累积而成的,它拥有的不只是“知识”,而且更是民主公民集体的“制度记忆”,是任何书本知识所无法代替的经验实践。“制度记忆”就是发生在制度中的成功或失败的“先例”。历史悠久的民主国家比新的民主国家较完善、稳定、有公民社会基础,就是因为它能较多地得益于制度记忆。民主国家的议会不一下子更换所有的议员,也是为了便于老议员向新议员传承议会的制度记忆。
公民教育不仅是关于公民的,而且也是关于公民的政府的。尼克松总统的“水门案”丑闻就是一个很好的现实事例。它告诉学生,总统的权限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总统的权力再大,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
在历史课或者公民教育课上,学生看当年关于“水门案”的媒体报道录像,就能从中知道民主国家新闻自由的重要。如果政府对历史档案武断封锁,对历史事件的公共记忆设下禁区,对历史事件的讨论加以管制,那么即使历史上有许多应该汲取的教训,也都不能成为今后民主政治和公民社会发展的教育资源。学生对“水门案”和类似事件进行讨论,举一反三,比单纯的课堂教义问答要有效得多。当然,这种公民教育只有在民主社会的大环境中才有可能。
渐进式的公民教育是一种从小就开始的、关于如何进行民主参与的学习。美国学校,从小学到大学,都在起到一种小型公民社会的模拟、运作、训练作用。学生的事务由学生自治,学生间的领导职务由他们自己通过民主竞选获得。重要的决议经过民主的公开程序在辩论和妥协中达成共识,所有学生的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受到绝对的保护。这些使得学生不仅了解,而且也实践自己的公民权利。渐进式的公民教育之所以能够有比较实际和持续的效果,是因为它是一种在民主生活中学习,为民主生活而学习的教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