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 残疾人奥运会的尊严
残疾人奥运会在奥运会开过之后举行,参加者又是残疾人员,残奥会的比赛没有奥运会的“好看”,广告商和观众的热情衰减,加上“残奥会”这个名称,使不少人难免有一种“凋残”的奥运会的感觉。其实,残奥会好看不好看,跟我们对残疾人的看法有关。
残奥会“不好看”的感觉与目前仍存在的对残疾人的偏见有关。英国著名的残疾人运动员坦妮(DameTanniGrey-Thompson)在1992,1996,2000,2004年的残奥会上共荣获11枚金牌,4枚银牌和1枚铜牌。她到中国访问时,有人竟然问她,坐在轮椅上的她怎么还生过一个孩子。那是因为不了解残疾人,甚至对他们有所偏见。
“残奥会”的正式英文名称是Paralympics,意思是与奥运会“平行”的国际运动会。这个说法不把“残疾人”这个概念放到运动会的中心位置。如果“奥运会”并不只是为“不残疾人”所举行,那么“平行奥运会”也不只是为“残疾人”所举行。残疾人不只是代表残疾人参加残奥会,他们代表的是包括不残疾者在内的所有人。
残疾人挑战他们的身体限制,提出和解答了一个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的问题,那就是,什么是人的能力。下身麻痹是一种残疾,它使人无法行走,但却并不就此使人丧失“行走”的能力,人可以用轮椅行走,克服下肢瘫痪的残疾。失明使人无法读、写,但并不就此使人丧失“获取信息”的能力,人可以用盲文或电脑声音输入克服失明的残疾。残疾人不能行走,不能举物,不能视物,但并没有就此失去“体育”的能力,而“体育”正是一种人才有的能力。
动物在陆上能跑善跳,在水中能游善泳,它们有比人类敏锐的视觉、听觉和嗅觉,但它们没有“体育”。体育是人类的创造,人类把他们所崇尚的许多美好价值赋于体育:坚韧、不屈、公平、友善、和平。当那些传统上被视为无缘于体育的残疾人投身于体育时,他们甚至比四肢五官健全的运动员更能把人类的体育精神和价值.完完全全地呈现到我们面前。
开创奥林匹克传统的古希腊人崇尚两种人,一种是体魄强健的战士(运动者),一种是聪慧睿智的思想者(诗人和哲学家)。古希腊人崇尚的是天赋杰出者的能力。今天,我们对人的能力有了更多的了解。美国盲人魏亨麦尔(ErikWeihenmayer)成功地攀登了包括珠穆朗玛峰在内的世界七大洲最高峰。一个叫赵晨飞的沈阳小姑娘,重度脑瘫,手不能写字,腿不能走路。她靠鼻尖、颔下敲打键盘,写下了美丽的诗歌和散文,他们和所有其他努力要过正常生活的残疾人一起证明,残疾人有能力,有尊严,残疾不等于失去了属于人的能力。
对人的能力和尊严有了更多的了解,所以才有了残奥会。从人的尊严和能力来看,“平行残奥会”的说法更能表达人类的体育精神。残疾人并没有“失去能力”(disabled),只是能力受到“限制”(handicapped)而已。Handicap这个字原本就与体育运动有些渊源。17世纪时,它是指一种以物易物的游戏,18世纪变化为一种公平赛马的方式。赛马中,条件好的马比差的多负一些重量,这种“限制”包含强者照顾弱者的意思,要求公正规则向弱者倾斜。
那些身体条件受到限制的人们,他们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属于弱势群体。“残疾”并不只是一个身体弱势的概念,它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弱势的概念。据2004年的一项社会研究表明,许多人的残疾并不是天生如此,而是生活环境造成。在中国2800万赤贫(年收入637元以下)人口中,有超过三分之一是残疾人。
2006年的调査表明,残疾人家庭收人低,贫困问题仍然比较突出。2005年全国有残疾人的家庭户人均全部收入,城镇为4864元,农村为2260元,而当年全国人均收人水平城镇为11321元,农村为4631元,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全国人均水平的一半。12.95%的农村残疾人家庭户年人均全部收人低于683元,7,96%的农村残疾人家庭户年人均全部收入在684元至944元之间。如果这次残奥会能引起我们全社会对残疾弱势群体更多的关注,那无疑将是中国主办2008年奥运会的另一项重要收获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