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玩具和游戏的公共意义
2008年8月6日,在“中国当代文学”的专题采访中,当代著名作家王蒙讲了一个故事。在他的大孙子14岁的时候,他对孙子进行教育,说我14岁的时候已经是一个革命者,我那时候参加了还处在地下的中国共产党,我已经从事革命了。而你现在只知道玩电脑游戏”。孙子立刻就给他一个回答,说:“那是因为你当时没有玩具,你连玩具都没有,你不去革命,你还能干什么?”王蒙觉得有点道理,表示“希望全世界所有的国家,注意给儿童和少年提供足够的玩具。一个国家不能够给儿童和少年提供足够的玩具,那么这个国家的年轻人就有权利选择革命”。
王蒙的说法很有趣,但还需要补充一下,因为对孩子来说,重要的不只是玩具,而更是游戏。我上初中的时候,正赶上“三年自然灾害”,班上有一位家境宽余的学生,自己有一个篮球。在当时,那是一件很贵重、很了不起的玩具。许多想玩篮球的同学都讨好他,谁能玩、怎么玩都由他说了算。占有玩具的人,霸占了游戏规则,虽然有玩具,但没有好的游戏。
在我现在住家的不远处,有一片小小的公共绿地,叫“科比公园”,是一个小孩子们玩耍、游戏的地方。安置在那里的有沙坑、滑梯、转椅,还有许多来自小朋友自家的玩具,像城堡、车辆、小篮球架、玩偶,等等。玩具放在公园里,从来没有看见过小朋友把它们据为己有的,更没有往家里拿的。渐渐的,玩具越来越多,管理公园的就贴出告示,请居民们暂时不要再把玩具“赠与”公园了。
把自家的玩具拿出来,放到公园里让别的孩子爱怎么玩就怎么玩。看上去是玩同一件玩具,但却不是同一种游戏。许多父母都知道,玩具会强化孩子的占有和独占欲望,在给孩子买新玩具的时候,他们会叮咛一声:“和小朋友一起玩”。
过去的孩子也许不如现在的孩子有这么多玩具,但他们未必就没有好的游戏。他们在地上划上格子,就能玩跳格子的游戏,跳橡皮筋和抓沙包的游戏也都只需要简陋的“玩具”。在游戏中,孩子们学会遵守公正规则,这些规则常常是他们自己一起制定的。更重要的是,由于玩具简陋,他们才更需要彼此,更需要聚在一块儿才玩得有趣。
在美国,大学前(K-12)教育很强调学生的“团队精神”和“领导能力”,也就是和别人合作、聚在一块儿玩的游戏能力。参加各种体育或音乐团队、拉拉队、义工活动,是升学的一项重要考量。一个人在家里打电脑游戏,玩得再好,也不符合这项考量。
刚发明电报、电话的时候,只是个别人的玩具。后来有了公共的用途,因此必须建立公共的游戏规则。先是“自由通讯”的规则,谁到邮电局去打电报或打电话,只要付费就行,至于说什么话,那是他的自由。后来,在有的地方,邮电局的人说,电讯归我把管,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都得听我的,不听的话,不给服务。电报、电话没变,但游戏规则变了,游戏的性质也就变了。
要想儿童、青少年不要迷上革命,重要的恐怕不只是给他们足够的玩具,而且更是教他们如何游戏,按什么规则游戏。游戏者从小要学会一个道理,那就是,游戏者必须服从由所有游戏者同意遵守的规则。民主法治就是公共生活的这样一种游戏规则。革命是在有人不愿遵守民主法治规则,或者大多数人没有民主法治规则可以遵守的地方,才会发生的暴力游戏。
在一个只讲究物质的社会中,消费者只关心自己的物质满足,不想革命,不等于那里的社会、政治制度已经完美,无须革命。培养下一代,不能以他们为榜样。如果光给孩子们玩具,不教他们游戏规则,很容易让他们只满足于自己想要的东西,只关心自己的满足。这样的青少年虽然没有革命的念头,但也未必会关心与他人有关的事情,未必有兴趣参与公共社会的集体事业,成年以后,同样也难以成为真正能够坚持和捍卫法治规则的民主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