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美国人并非“无私”的“利他”
有一次,一位从国内来的朋友来看我,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我们出去吃过晚饭,步行回家,走过离我家不远的一所教堂,一起走进去看看。每星期五都是教堂免费供应贫困者晚餐的日子,我这位朋友看到那些为教堂供餐而忙碌的义工们,情不自禁地说:这些人有如此的利他精神,真是善良无私。
其实,美国人做好事,乐于利他,并不都是因为无私。恰恰相反,许多美国人相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圣人的行为,对普通人来说,“利人”并不需要以“不利己”作为条件和前提。利己之心(设想自己有一天也会落难、满足自己的良心需要等等)反而更可能成为利他行为的现实动力。
托马斯•杰弗逊是美国第三任总统,他也是美国免费公立小学的最早推动者和学校奖学金制度的最早设计者。他主张,富裕的家庭应当多多出钱,资助他们居住地区的学校。他认为,富人出于利己的理由,应该会支持这个主张。他在1818年1月14日给友人坎培尔(JosephCabell)的信中说,从来是富不过三代,富人的子孙很有可能不久就成为穷人,到那时候,这^子孙也同样可以享受由别人资助的免费教育和奖学金。
自由市场的经济学大师、1972年的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艾罗(KermethJ.Arrow)后来把杰弗逊的美国式“利他”作了发挥。这种实用主义的“利他”,它的基础是一种社会“潜在契约”,可以用现代社会中的“献血”来说明。今天我献血,并不知道我的血会救了谁的命,也并不指望在我需要用血的时候,那个受血者会为我输血。但我相信,由于我和别人生活在一个需要时有人相助的潜在契约关系中,我需要用血时,一定会有别人为我输血。
这种利他并不“高尚”,但却很“实用”,也很实际。它相信,每个人都以自我为中心,都关心自己的满足,能得到东西,总是多多益善。但是,人与人之间有一种潜在的社会契约关系,它以一种“对大家都有好处”的方式对他人尽责任。人权、公民权、职业道德等等都具有这种社会契约的性质。
艾罗的“利他”观去除了道德主义的色彩,把人自然化为自私自利的动物。他说:“和许多经济学家一样,我并不太愿意用‘伦理’来代替‘私利’,……笼统地运用伦理标准可能会造成不良后果。我们不愿把利他动因这种稀有资源轻易消耗干净”。说利他心是一种稀有资源或有限资源,在许多事情上是有道理的。例如办教育、救济灾民等是政府长期政策的事情,靠民间的某某“工程”的民间爱心捐助,效果越来越差。这就是利他心资源快速耗尽的表现。
非“无私”的“利他”是一个需要社会集体不断呵护的人际善行关系。在这种潜在契约有效的社会里,我看见一个人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前去关心,有需要还会送他去医院。我这么做,并不一定是因为我特别高尚,特别道德,而是因为我的潜意识会让我自然地将心比心,告诉我自己,如果摔的是我,我也希望别人这么帮助我,别人也会这么做。在一个潜在契约遭到严重破坏的社会里,别人摔了,我会袖手旁观。我的理由是:好人做不得,不要说以后我自己摔了,别人不会'管我,就是眼前,我帮他,说不定给讹上了,马上就有麻烦。
在任何社会中,利他彳了为的缺失是和人际信任危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利他行为缺乏和人际信任危机不仅是因为小事的积累而成,而且还是因为普遍的社会公正遭受过灾难性的全面破坏。
例如,当一个公民的权利或人权受到侵犯,无端遭到政治迫害和诬陷,别的公民就应当站出来替他说话。说话的人并不一定是特别富有道德心和正义感,而是相信,一旦他自己陷入同等处境,别的人也会一样站出来为他说话。然而,一旦这种潜在契约的公正意识遭到全面破坏,人们就会普遍变得谨小慎微。谁受到迫害,其他人就会袖手旁观,拒绝出面相助。有人甚至还会落井下石,助纣为虐。人和人之间充满了恐惧、戒备和猜疑,也就只能生活在一个与利他、信任和社会公正相陌生的世界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