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歌词里可不可以“杀警察”
美国饶舌歌手Ice-T有一首歌,叫“警察杀手我锯短了12毫米的枪/我关掉了我的车灯/我要射出枪弹/干掉那几个警察/死吧,死吧,死吧,猪,去死吧”。
这首歌曾在美国引发“言论自由”的争论。这首歌是由时代华纳公司旗下的华纳兄弟唱片公司发行的,一出版即引发了批评,对此时代华纳的CEO莱文(GeraldLevin)作出了两点辩护。第一,“警察杀手并不是要煽动暴力,……只是以虚构方式进人一个角色的想法”。不应当强迫歌者噤声,而是应该“倾听歌词中包含的痛苦声音”。第二,歌曲创作是一种言论自由,其自由受宪法保护,“艺术家或记者有什么话要说,无须经过政府官员或公司审查的批准”。
这两条辩护都是主张自由言论者所最常用的理由,第一条坚持艺术归艺术,政治归政治,第二条则直接以宪法修正案的第一条为依据。然而,美国并不是一个个人在公共生活中要说什么就说什么,要怎么说就怎么说的国家。绝对的,不受任何约束的言论自由,其实并不是美国社会在言论自由问题上的共识,美国人能够普遍接受某种程度和形式的言论限制,关键问题在于,这是一种十么性质的限制?其目的和合理性又在哪里?
比起担心过分的言论自由,美国民众更害怕政府权力对言论的限制,尤其是政府行使所谓的“审查”(书报禁令)权力。他们认为,政府的职能不在于下达书报禁令,而在于督导。那么督导的主要目的又是什么呢?在一个民主国家里,政府经由全体公民选举产生,政府职能是维护一个能使不同利益群体和平相处、相互尊重、彼此合作、互不伤害的公共秩序。因此,政府必须超脱党派、利益群体的意识形态,不能搞一言堂,垄断社会的公共话语空间。
政府督导的根本出发点是保护那些最容易受到无节制言论伤害的弱者。在美国,政府督导的言论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仇恨语言”。警惕和拒绝仇恨语言,从小学就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仇恨语言包栝各种咒骂、侮辱和歧视少数族裔、同性恋者、妇女的称呼和说法。在大学里,学生会接触到一些很难察觉的仇恨语言,例如,以“还历史的真实面目”的名义否认德国纳粹曾对犹太人进行大屠杀,而把大屠杀说成是“犹太复国主义者”编造的谎言。在“纯学术”和“历史翻案”甚至“历史歪曲”之间的界线往往是模糊不清的,对识别者的知识、智慧也有更髙的要求。政府对此督导,只提供一些原则,而不是对某一篇文章、某一本书作武断定性。
第二类是“色情”,督导“色情”,不是为扫黄而扫黄,而是为了保护未成年的儿童,这就像婚外性关系不是犯罪,但与未成年儿童有猥亵或性行为便是重罪一样。生产和散布儿童参与的色情材料是严重违法的,成人电影院或杂志商店做儿童生意也是严重违法的。与色情有关的商业场所都必须在远离学校和居民区的特定场所。脊像产品有等级区分,以便家长和学校选择使用。政府的督导作用在于事先设立有关的规定和章程,而不是在事情发生之后严厉惩罚(“严打”),这样可能会制造一些连自己犯下什么罪都不清楚的“罪犯”。
在美国,恨警察和恨“同性恋”、“犹太人”、“黑人”又有所不同,恨警察不犯法,但仇恨“同性恋”或少数族裔,并有所仇恨言论,即使不被定为一种犯罪行为,也会“冒犯众怒”,受到舆论的谴责,有工作的更会因此丢掉工作。如果歌词作者自称是“同性恋杀手”或“黑人杀手”,那么,时代华纳的莱文肯定不会替他辩护。这个区别正说明了美国言论限制的目的是保护弱者。警察是手握公共权力的人,美国民众对权力和权力人物(如官员)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歌词中的“杀警察”虽然不妥,但却未必“冒犯众怒”。在警察伤害和伤害警察之间,前一种可能远大于后一种可能,民众都明白这一点,这也是他们一般不在意“歌词里杀警察”的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