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道德上显而易见”的是些什么事情
2010年1月18日,星期一,是马丁•路德•金纪念日,学校放假一天。周二上课,我问学生放假那天干什么去了。有两个学生说,去乘坐“自由列车”了。“自由列车”是每年马丁•路德•金纪念日在旧金山湾区行驶的一段免费轻轨火车,是旧金山湾区纪念民权运动的一项公众活动。
有一个学生说,她前几天在网上读到一篇文章,题目是《现在争论,但将来会显而易见吗,谁正确》(ArgueNcm,ButWillItBeObvious,Who’sRight),说的也是民权运动。这位同学解释说,这篇文章提出了一个问题,从我们现在的认识来看,争取民权是一件“道德上显而易见”(morallyobvious)正确的事情,为什么在上个世纪60年代却是有争议的呢?我们今天有争议的事情,会不会过几十年,就变成“道德上显而易见”正确或错误的事情呢?
文章作者提出这个问题,起因是2009年12月26日,有两位曾为民权作出贡献的老人同一日去世。一位是美国人瑟腾(PercyEllisSutton),另一'位是南非人布鲁特斯(DennisVincentBrutus)。
瑟腾是美国60年代民权运动的知名人士,曾为激进的黑人民权运动重要人物麦尔克姆_X(MalcolmX)当过辩护律师。
布鲁特斯在I960年代和曼德拉一起从事反对南非白人政府的种族隔离政策、争取民权的斗争。他曾于1962年组织“南非非种族奥林匹克委员会”,游说国际奥委会支持南非的民权斗争,停止南非1964和1968年的参赛权。布鲁特斯于1964年被南非当局逮捕囚禁,就关在曼德拉隔壁的牢房里。
有同学问,像瑟腾和布鲁特斯这样的人,他们的正义道德意识是从哪里来的呢?在许多人,甚至大多数人对种族歧视、种族隔离冷淡漠视、旁观容忍、顺从接受,甚至主动参与的时候,为什么还是有少数人能够挺身而出,坚持他们心目中“道德上显而易见”的“善”和“对”呢?
我无法明确地回答学生的问题,我自己也很困惑,因为人性中似乎并没有一种能够普遍起抑恶扬善作用的“道德良心”。一个坏的制度,一个建立在人对人的压迫、歧视、暴力、不公正之上的制度,它不仅产生了大量的受害者,而且也造就了大量的坏人,大多数人支持这样的制度,或者至少也是袖手旁观、无动于衷。马丁•路德•金因此说过,“造成我们时代最大的罪恶的是大多数人的袖手旁观,而不只是少数人的残忍行为197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卡内提(EliasCanetti)说过这样一件二战时期的往事,一个在德国汉堡市被征召的后备警察营被派到一个叫作Jozef。w的波兰村庄去全数消灭那里的犹太人。士兵们可以自己提出要求不参加这次行动,但是500名士兵中只有12个表示不想参加。其余的士兵以从背后开枪的处决方式杀害了所有的犹太人。有的士兵兴髙采烈,但大多数士兵都是以认真完成任务的态度参与了这次屠杀。卡内提是从那488名的多数看问题的,他的结论是,坏制度普遍造就了没有道德是非感的人群。
但是,卡内提的同代人,杰出的德裔犹太思想家阿伦特(HannahArendt)关注的却恰恰是那少数的12个人。阿伦特在他们身上看到的是个人责任,而不是人的普遍自然趋向。卡内提的人性理解是阴暗而且悲观的。在他那里,人在极端情况下表现出残忍和无情,是有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原因的,这种倾向即使在坏事发生后,也不可能由于道德思考而得到改变。阿伦特则认为,干坏事,参与压迫、歧视,根本原因不在于一切人所共同的人性弱点,而在于每个个人自己的不思想和无判断。
马丁•路德•金、瑟腾、布鲁德斯与阿伦特所关注的那12个人是一类的,他们在大多数人对社会的某些道德之恶熟视无睹的时候,对它发出抗议的声音,或者至少拒绝站在恶的一边,这种抗议所依据的价值原则,终于在几十年以后成为绝大多数人认可的“道德上显而易见”的“善”和“对”。
“道德上显而易见”的大多与普世价值有关。只有那些一般人都能够用普遍价值来衡量对错、是非的事情,我们才能说它们的性质是“道德上显而易见”的。不过,道德上显而易见的普世价值并不是自然而然就存在的,这些价值是由人们在公共生活中一起确立的。而且,如果某些价值因为“道德上显而易见”,而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成为一种习惯、风气、规范、惯例,那么这些价值就会因为人们的普遍尊重和内化而转变为一种社会秩序和政治制度。
回顾民权运动的过去,我们不禁要问,今天中国有哪些看起来似乎是不可能的公民权利要求,过了几十年,也会像在今天世界上许多民主国家里一样,成为任何政府权力都必须尊重的权利和自由呢?今天的公民权利丧失和公民自由压制,真的是因为“道德上不显而易见”才在发生吗?即使是那些真的不太确定的争论和分歧,又有哪一些,过了几十年,也会变得“道德上显而易见”,成为普通人都能够辨别的正确或错误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