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大学推荐和社会信用机制
北大今年首次试点实名推荐制,全国39所中学校长获得推荐资格,这件事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注意。除了与大学招生直接有关的一些问题外,似乎还可以把这一推荐制度与国内现有的其他推荐选拔制度和实行情况联系起来考虑。
这次大学招生推荐应该成为一个真正的“新的开始”,不要又逐渐变成工农兵学生上大学的那种“推荐”。真正的推荐不是保送,推荐只是由推荐者真实、独立地陈述对被推荐者的个人看法和理由。推荐应该是仅供参考的意见。它的参考价值和作用取决于两个根本的要素:诚信和独立。
在信用机制比较健全的社会里,推荐是一种很重要,也很有用的真实信息来源。推荐制度是和社会的整体信用机制同步建立起来的。在中国,引人大学推荐制度,超前于社会整体信用机制的建立,因此有可能水土不适,淮桔为枳,我们必须对此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和在国外一样,在国内,推荐信如今越来越成为“人才选拔”机制的一个重要部分。大学生考研需要教授的推荐信,争取出国深造机会也是一样。大学教师升等、专业人员求职,也都会需要同行提供各种类似推荐的成果证明。在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这类推荐材料许多都是掺水和严重掺水的,有的推荐信甚至是被推荐人自己写了,由推荐人签名了事的。
掺水的推荐,按伦理学家博克(SissellaBok)的说法,是一种“具有积累代价的欺骗行为”。掺水的推荐信看起来不过是一种无害的不真实,它的动机是良好的,只不过是为了帮助学生、同事、朋友而多说了几句好话而已。出于善意,推荐者往往会认为,在竞争激烈的入学选拔、人才市场、同行竞争中,他的“好”推荐信即使不能直接帮上被推荐者的忙,至少也可以对别人的好推荐信有一些抵消作用。以不实之言抵消不实之言,如果大家都接受这种行为的合理性,那么掺水美言就会成为一种职业行为规范。在这种情况下,不老实的也许占不了便宜,但老实的肯定会吃亏。一旦人才选择机制进入了这样一个怪圈,推荐信事实上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功能。
推荐信的应有功能是提供尽可能公正、客观、真实的信息,这样一种功能从设计来说是有疏忽的。它的假设前提是,推荐者和被推荐者之间存在的是一种纯专业、学术的评估关系。但是事实上,绝大部分需要推荐信的人都会找与自己私交甚好,因而“说得上话”的人来为自己写推荐信,因此,大部分的专业推荐信便成为实际上的“朋友来信”。
朋友来信和纯专业评估受不同的写作伦理支配,前者要求和气、友好,而后者则要求一种即便伤和气也必须坚持的真实。受人之托写推荐信,往往会陷人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是别人托我,信任我会尽力相助,我有不辜负他信托的义务。另一方面是,我又有说真话的职业道德责任。掺水的推荐就是在这两种义务、责任有所冲突时,偏向第一种义务,而忽略第二种责任。
推荐要防止和改变掺水的情况,当然是要向推荐者呼吁职业道德,要求他们尽可能地避免把朋友关系掺杂到专业评审机制中来。但是,个人行为是受社会风气影响的,个人能否说真话,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整体是否把说真话当作一种基本的道德准则,并加以遵守。在无法确保大多数人会说真话的情况下,便只能依靠某种“客观公正”的制度了。现行的种种考试便是作为这样的制度来被依靠的。然而,现在人们又发现,考试虽然看上去客观公正,但未必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个别才能,因此才又感觉到有推荐的需要。
对社会大环境,这次的大学招生推荐也许会起到重要的测试和试验作用:测试这个社会是否真的有建立整体信用机制的共同意志,试验在小范围内是否有可能先开辟一个诚信行为的绿洲。大学招生推荐要么会带动其他推荐选拔制度变得更公开公正,要么就会和它们一样,逐渐变成另一种变相的徇私作假之道。无论如何,它都不会只是一件孤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