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高亮
【作者小传】
明小说家。字明卿,又字怀石,号有恒子。万历时浙江钱塘(今杭州)人,生平事迹不详。作有小说《于少保萃忠全传》等。
西市上屈杀忠臣
孙高亮
——《于少保萃忠全传》第三十二回(节选)
明日,石亨等矫 [1] 上旨,催促成狱。法司无奈,只得承亨、贞风旨,乃以“意欲”二字,附会上之。亨等遂挟都御史萧维贞等构狱词,其略云:“看于谦、王文等,意欲迎立外藩,图危社稷,合依谋反者律。陈循与项文曜等,知于谦、王文等谋异不举,依知情故纵者律。”奏上,天顺帝览毕,犹豫久之。乃曰:“于谦曾有功于社稷。”众皆默然,未及对。石亨、有贞忙上前启奏曰:“臣等出万死一生,迎陛下复位。若不置于谦于死地,则今日之事为无名。”上闻此言,其意遂决。法司标榜于市。
二十二日早,狱中取出于谦、王文、范广、王诚等,于西市受刑。王文口中大叫曰:“显迹何在!以莫须有效奸贼秦桧之故套,诬陷某等于死,天乎昭鉴!”于公乃大笑,口中但曰:“主上蒙尘,廷中大乱,呼吸之间,为变不测。若无于谦,不知社稷何如。当时吾统一百八十万精兵,俱在吾掌握之中,此时不谋危社稷,如今一老羸秀才,尚肯谋危社稷乎!王千之、范都督等,吾与汝不必再言,日后自有公论也。”于公复大笑,口吟辞世诗一律,令人代录,其诗云:
村庄居士老多磨,成就人间好事多。
天顺已颁新岁月,人臣应谢旧山河。
心同吕望扶周室,功迈张良散楚歌。
顾我今朝归去也,白云堆里笑呵呵。
呜呼!枉哉!屈乎!于公吟完,令人录毕,即正色就刑。都人见之,闻之,老幼无不垂泪。有举家号哭者,有合门私祭者,有暗地披麻服者。边关军士闻知,莫不涕泣。
当时范广同赴法曹,乃挺身直至西市。口中大叫曰:“当初陷驾者谁!吾提兵救驾者,今反杀之。天理何在!”叫未绝,只见一妇人披麻带经而来,乃一妓者,平日侍从范都督数年。范广见侍妓号哭重服而来,忙问曰:“汝来何为?”妓者曰:“特来伏侍公死。”复号哭,大声呼曰:“天乎!天乎!忠良辈死也!”观者莫不惊哀。范广即刻被刑。其妓恸哭伏地,口吮其颈血。俟收殓时,以铁线缝接其头,顾谓范公家人曰:“好好抬主翁去葬。”言毕,妓者从腰边掣出短刀,大声曰:“主君死冤,贱妾死烈。”即自刎于尸旁。众人与法曹官等,尽皆惊讶,深叹妓之忠烈。是日天昏地暗,日月无光。阴风凛凛,黄沙四起,实有屈杀忠良之气。
不过数日,王镇正出朝门,忽然风沙泼面,天色昏暗,大叫一声,口吐鲜血。从人见了心慌,忽扶至东安门来,人事不醒,惟手乱指而已。时人咸 [2] 谓忠魂促迫耳。朝廷发陈循、商辂、项文曜等于外戍,后成化帝登极,尽复其职。王文亦谥毅愍。诸公冤事始白。
且说当日于公被刑,暴尸市上。因公子于冕发戍辽东,尸骸未殓。忽一人边外冠服,枕公之尸,大哭不止。复奠以壶浆,曰:“某虽国外人,颇怀忠义。今公死冤,公子谪戍。呜呼哀哉!”众百姓见之,一齐团看,乃是太监曹吉祥麾下一个属官,名朵耳者。众百姓见朵耳尚且如此,况我等皆是于少保爷存留性命的,反不如一朵耳耶?于是众人一齐壶浆设奠,将锦衣覆盖其尸,号哭之声,巷陌皆震。徐有贞闻之,心中畏动。石亨差人禁止不住。曹吉祥痛杖朵耳,不许再去哭。明日朵耳仍来哭奠,吉祥亦不能禁。当时于公尸骸,乃都督陈逵赂守者收公尸骸,葬于城西浅土,又嘱咐居民看守。居民思公功德者,每每暗奠壶浆。哭者甚众。
公子于冕前一日已发辽东卫为军,不知父第二日被刑,与解人行至山海关,是夜梦父于公语曰:“吾前日已被石亨、徐有贞诬害而死。吾魄虽丧,而魂不灭。当日诉于天,蒙上帝怜吾忠义勤劳,着吾为京都城隍。吾今欲朝皇帝诉吾之冤,但借汝目光三日,现形朝见皇帝后,还汝目光。”言毕欲去,公子冕梦中见说,扯住父衣,大哭不止。觉来两目失明,冕恸哭不已。遂止于山海关上,忙遣义兄于康回京,探父信息。
于公既死之后,一灵不昧,忠魂耿耿。石亨、有贞等独坐时,亦常恍惚见公形影。一日,承天门大火,上亲临,命内使诸人救火。抬头便见于公隐隐闪闪在火光之中,以首连叩,若有诉冤之状者数次。此时乱嚷嚷之间,上耳中闻得诉曰:“臣之孤忠,上帝已哀怜赐爵。今特诉之陛下。”上闻言,惟曰:“是也。”于公又数叩首,不见,火亦随灭。上是日心知其枉,乃即召徐有贞至便殿,谕以承天门之事。有贞答曰:“此陛下见火恍惚,不足信也。”上闻贞言,愠色 [3] 而罢。
明日有旨,独宥 [4] 于冕辽东之戍。赍 [5] 旨者星夜驰至山海关来。是日,于冕复梦见公曰:“吾已泣诉于皇帝矣。今还汝目光。”冕在梦中牵父衣大哭曰:“不孝子不能收葬父骸,万死难赎其罪!今欲何往?”公曰:“汝不必恸哭,皇帝尽知吾冤矣。”言罢,振衣而去。于冕闪觉,睁眼看时,复明如旧。
后日将晚,忽有边将一齐来到曰:“公子恭喜,朝廷因承天门火灾,旨从禁中出,独宥公子之罪。某等想尊公忠魂不昧,朝廷悔悟也。”于冕闻言,哀声少息,对诸将谢之,乃即欲与于淳促装回京,殡葬父骸。诸将忙谏阻曰:“公子未可遽到京师。今皇上圣聪明鉴,虽独宥公子,奈权党众多,深虑公子陈冤,倘有削草除根之意,未可知也。况彼正是炎炎之际,何事不可为。依某等愚见,待众倖少衰,朝廷念尊公功绩,那时公子到京,上一纸陈冤叙绩之疏,庶归葬得安,忠孝两全也。”公子闻言,心觉有理,暂止于山海关上,专候于康信息。
《于少保萃忠全传》,一名《旌功萃忠录》,十卷四十回,作者孙高亮。全书以饱含真情的笔墨,成功地塑造了于谦这个刚正廉洁、力挽狂澜的民族英雄形象,是一部融会了历史演义小说、公案小说、神魔小说和传记文学特点的长篇传记体小说,在古代小说演变史上具有一定的意义。它又是当代人为当代人立传,且产生于《明史》的著述之前,这就明显地区别于一般历史演义小说根据正史演绎的创作特点;对明末出现的以当时重大政治和历史事件为题材的《梼杌闲评》《魏忠贤小说斥奸书》等讲史小说不无影响。
小说对于谦的生平描叙与《明史》本传基本一致:永乐十九年(1421)中进士,授山西监察御史;后升任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近二十年,政绩卓著,官至兵部尚书。土木堡之战,明英宗被瓦剌所俘,他倡议立郕王为帝,被加封少保。英宗复位后,遭徐有贞、石亨等陷害,被冤处死。至弘治年间,孝宗追谥肃愍;万历间,神宗又改谥忠肃。本篇选自小说第三十二回,描写于谦被冤受刑的情景,哀思绵绵,颇为感人。
为深刻理解于谦受害的冤屈,有必要对他的为官清廉和忠心报国稍作介绍。于谦少年时就“留心史学,同究古今治乱兴亡之故,……慨然有天下己任之志”(于继先《先忠肃公年谱》);稍后作于吴山精舍的《石灰吟》诗,又借石灰之特性抒发了自己的意志和理想。所以入仕之后,“忧国忘身”,“轻骑遍历所部,延访父老,考察时事,所宜兴革,即具疏言之”(《明史》本传)。做河南、山西两省巡抚期间,他经常是“三晋冲寒到,中州冒暑回”,堪称“马背巡抚”。值得提及的是,当时献纳成风,于谦进京奏事,却一物不带。好心人劝他,即使不献金银财宝,也应带些土特产品。他当即作诗回绝:“手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所献土物之人,都是搜刮百姓,而自己是不花费分文的,他们不是百姓之“殃”,又是什么?于谦是决不会做的,所以他被当时人唤为“于龙图”“于青天”“于城隍”。更为可贵的是,在土木之变,国家无主,京都危在旦夕,朝野一片混乱之际,他毅然以社稷为己任,扶立景泰帝,痛斥徐珵等南迁之论,亲自督战,打退了瓦剌多次进攻,使人民免遭涂炭。他还亲诣边塞,出谋划策擒纳叛贼喜宁,为迎接英宗回朝创造了条件。百官见他“外攘内静,处画得宜,遣将发兵,谋猷绝胜,皆暗暗称羡”(第十五回);景泰帝见他“仓卒定变,整肃朝纲……心中大喜”(第十六回)。他始终保持着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并且愈老弥坚,不断发扬光大。所以小说把他与文天祥、岳飞并提,有意把他写成文天祥转世,以昭世人。
于谦一身正气,决定了他疾恶如仇,不讲情面,即使对好友的违法行为也不徇私情。徐珵(后改名有贞)曾是于谦的同窗好友,但他不顾社稷安危,力主南迁,遭到于谦的坚决反对和当面驳斥,从而恼羞成怒,结下深仇大恨。石亨也是于谦青年时的朋友,受于谦重用,屡建战功;但结党营私,竟把自己的厨师冒功授为千户之职,又把厨师之父也冒功授予指挥之职。于谦秉公执法,革除冒功者的职务。然而石亨对于谦的铁面无私却怀恨在心,并勾结徐有贞等人,在迎请英宗复位后,以“大逆”之罪诬陷于谦,直到置之死地而后快。其实,英宗也深知于谦“有功于社稷”,但为了“复位”有名,不得不“屈杀忠臣”。正如于谦受刑时的慷慨陈词:“主上蒙尘,廷中大乱,呼吸之间,为变不测。若无于谦,不知社稷何如。当时吾统一百八十万精兵,俱在吾掌握之中,此时不谋危社稷,如今一老羸秀才,尚肯谋危社稷乎!”何等冤枉!又何等悲壮!回头再看他早年读书富阳山时所作的《石灰吟》:“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一股浩然正气贯穿始终。不幸的是,这首少年时代写就的七绝,竟成了他此时悲剧结局的“诗谶”;所幸的是,他以老年人的鲜血实践了他少年时的誓言。他真可在“白云堆里笑呵呵”了。因为历史和人民自有公论,他不仅已留清白在人间,而且“心同吕望扶周室,功迈张良散楚歌”。
小说不仅把于谦含冤受刑时的情景写得肃穆壮烈,催人泪下,而且把嗣后人民的悲痛和祭奠描写得哀思绵邈,十分感人。京都人见之,“无不垂泪”;边关将士闻之,“莫不涕泣”。于谦被刑后,暴尸市上,忽然一名“朵耳”的太监,“枕公之尸,大哭不止。复奠以壶浆”;“于是众人一齐壶浆设奠,将锦衣覆盖其尸,号哭之声,巷陌皆震”。这就从侧面渲染了于谦的人格魅力,起到了极好的艺术效果。
小说还写到范广侍妓的忠烈、侠义,连法曹官也惊讶、嗟叹,这又从另一侧面烘托了忠臣之冤屈,令人难忘。
至于于谦冤死后,忠魂不灭,与儿子两次同梦,并借儿子目光朝见皇上;又在承天门大火中现形,向皇上陈述冤情等虚幻描写,虽然不是很成功的艺术手法,但它表现了时人惩恶扬善的美好愿望,也渲染了悲剧气氛。类似描写,在古代小说中颇为常见,不宜过多指责。
(曾 良)
注 释
[1].矫:假托;诈称。
[2].咸:都;皆。
[3].愠色:含怒、怨恨的脸色。
[4].宥(yòu):宽宥;赦罪。
[5].赍(jī):带着;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