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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圣讽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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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西游记》第三回(节选)

孙小圣道:“此宗卷案,列位贤王判断可称允合情理矣。但有一事不足服人。”十王道:“何事不足服人?”孙小圣道:“我闻善恶,皆因心造。这龙王未生时,善恶尚未见端 [1] ,为甚北斗星君,先注其合死人曹官 [2] 之手?既先注定了,则老龙擅改天时克减雨数这段恶业 [3] ,皆北斗星君制定,他不得不犯了。上帝好生,北斗何心独驱老龙于死地?吾所不服!”十王皆茫然,半晌道:“或者老龙前世有业,故北斗注报于今世。”孙小圣道:“若说今世无罪遭刑,足以报前世之冤业,则善恶之理何以能明?若今世仍使其犯罪致戮,以彰善恶之不爽 [4] ,则前世之冤愆终消不尽。况前世又有前世,后世又有后世,似这等前后牵连,致使贤子孙终身受恶祖父之遗殃;恶子孙举世享贤祖父之福庇。则是在上之善恶昭然不爽,在下之善恶有屈无伸矣。恐是是非非,如此游移不定,不只足开舞文玩法之端乎?”十王齐拱手称扬道:“上仙金玉之论,几令我辈搁笔,不敢判断矣。”孙小圣笑道:“这总是混沌留余,实非列位贤王之罪。”

说罢,又信手抽出一本来看,却是万国帝王天禄总簿。又信手揭起一张来看,却是南赡部洲大唐太宗皇帝李世民,下注着“享国三十三年”。孙小圣问道:“这唐太宗可就是差唐三藏法师同我老大圣往西天去取经那个皇帝吗?”十王答道:“正是他。”孙小圣道:“他贞观政治太平,也要算个有道的帝王了。享国三十三年,也不为多。”再细看时,只见两个“三”字不是一样的,下一个“三”字,三画停匀,上一个“三”字,三画皆促 [5] 在上面。心下有些疑惑。复留心一看,又见上二笔墨色浓于下一笔,因指出付与十王看道:“此三字似乎有弊。”十王看了,俱各大惊道:“果然是添改!”因叫众判官查问是谁,众判官尽推不知。秦广王道:“此事岂容推却!”叫抬过业镜来照,照出是判官崔珏作弊。崔判官方伏地请罪。十王大怒道:“唐家国运,通共该二百八十九年。今太宗名下,添了二十年,却不凑成三百零九年了?违悖天数,不独汝辈死不足尽辜 [6] ,即我辈十王,俱获罪不小。只得解你到上帝处,请旨定夺。”崔判官只是磕头。孙小圣因问道:“崔判官,你为何作弊?”崔判官道:“唐太宗实判官故主,又有人曹官魏征书来,故一时徇情。”孙小圣劝十王道:“事已既往,不可追矣。且权在列位贤王,解到上帝,未免多事。今幸尚是唐家天下,莫若挪前减后,扯平他的运数便了。”十王道:“上仙吩咐,敢不领命,但不知怎生扯平?”孙小圣道:“可查唐家后代该到何宗?”十王道:“此后该到宪宗了。”孙小圣道:“可查宪宗该多少年寿?”十王道:“该享国三十五年,享年六十三岁。”孙小圣道:“何不改注他享国十五年,享年四十三岁便扯平了。”十王闻言大喜道:“又蒙检举,又蒙周旋,感德不浅。但宪宗彼时四十三岁,精力未衰,如何得宴驾 [7] ?”孙小圣道:“这有何难?近日皇帝多好神仙,爱行房术;崔判官既私延太宗之寿,何不即将他罚作方士,献丹药以明促 [8] 宪宗之寿。承行作弊,本该正法典刑。姑念尽忠故主,合令杖杀,以了此一段公案。”十王齐拱手称谢道:“昔年老大圣判断公事,止凭铁棒,威则有余,理实不足。今上仙针芥对喝 [9] ,过于用棒,可称跨灶 [10] 矣。”遂立罚崔判官投胎山人柳家,取名柳泌 [11] ,俟业案完,再来服役。

孙小圣断罢,又信手抽出一本来,却是普天下百姓生死簿。又信手揭起一张来看,却是铜台府地灵县善士寇洪,只见墨笔注着“阳寿六十四岁”,又见朱笔将“六十四”三字涂抹,改作“七十六”。孙小圣看了诧异,又付与十王道:“此何说也?”十王道:“此人本寿只该六十四岁,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萨因念他生平好善,加他一纪 [12] ,故改注了七十六。”孙小圣大笑道:“这等说起来,生死为赏罚之私囊,则北斗非‘春秋’之铁笔 [13] 矣。阴司道理,如斯而已。看他何用!”将簿书一推,立起身道:“承教!承教!”向十王道:“莫怪!莫怪!”遂走下殿来。忽看见殿柱上贴着一付对联道:

是是非非地,

明明白白天。

孙小圣又微微笑道:“这等一座大殿,五字对联,忒觉少了。我替你添上几个字何如?”十王齐道:“最妙!”孙小圣遂将案上大笔提起,掭得墨浓,在“是是非非地”下添上六字,又在“明明白白天”下也添六字,道:

是是非非地,毕竟谁是谁非?

明明白白天,到底不明不白。

添写毕,丢下笔,哈哈大笑,仍提着铁棒,一路筋斗,竟赶回花果山去了。

本篇节选自明末清初神魔小说《后西游记》第三回,篇名为笔者所加。

《后西游记》,四十回,作者不详。它模仿吴承恩的杰作《西游记》,主要写唐半偈、小行者(孙小圣)、猪一戒、沙弥师徒四人到西天求取真解的故事。作品别出心裁地提出“真经虽有,真解却无”的立意,通过孙小圣上天入地的经历和唐半偈师徒求取真解途中的所见所闻,进行了广泛的社会批判,实际上是一部以神魔小说为外在形式的社会批判小说。书中的主要人物,皆由《西游记》派生而来,但也有所发展变化。其中变化比较突出的是唐半偈,他信念虔诚,意志坚定,颇有主见,与徒弟和睦相处,对形形色色的妖魔很少害怕,比之那个耳软心活、善恶不分,对妖怪只会磕头求饶,对孙悟空动辄就念紧箍咒的唐僧来,显然可爱多了。作品构思奇特,文笔诙谐,语言流畅,刺世嫉邪,痛快淋漓,取得了引人注目的艺术成就。这里节选的《孙小圣讽阎王》,就是其中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篇章。

小说第三回,写孙小圣得到孙悟空心传,成为花果山之主后,忽然想探讨一下生死善恶的道理,便径直来到阴曹地府。十殿阎王闻报,急忙出来迎接。孙小圣开门见山,首先就寿夭与善恶的关系发了一通妙论,使得十殿阎王面面相觑,无言可答。接着,孙小圣又问道:“阳世官贪吏弊,故设阴司。不知阴司判书,亦有弊乎?”十殿阎王怕他厉害,连忙表示:“今前案俱在,求上仙慧眼照察。倘有弊端,乞为检举,以便改正。”孙小圣也不客气,随即在各种文簿中任意翻检。本篇选文即承此而来。

选文一开始,孙小圣就泾河老龙违犯天条被斩一案,指出阎王的判词不足服人,因为“老龙擅改天时克减雨数这段恶业,皆北斗星君制定,他不得不犯了”。也就是说,罪过主要是在“先注其合死人曹官之手”的北斗头上。针对阎王所说的“老龙前世有业,故北斗注报于今世”,他反驳道:“若说今世无罪遭刑,足以报前世之冤业,则善恶之理何以能明?”是呀,如果说因为前世有罪,今世即使无罪也要遭殃,或者,如果因为前世行善,今世即使作恶也该享福,那么,现实的善与恶又怎么区分?这岂不是说人们的遭遇境况都与自己的现实行为无关?况且,前世又有前世,后世又有后世,像这样世世代代连起来看,往往是“贤子孙终身受恶祖父之遗殃,恶子孙举世享贤祖父之福庇”。这样一来,所谓“善恶报应”岂不成了一笔谁也说不清的糊涂账?千百年来,封建统治者总是用因果报应来解释贫与富、苦难与享乐的巨大反差,要人们安心忍受不合理的现实,以图来世有个好报。孙小圣的批驳,正刺中了因果报应说的自相矛盾之处。

接着,孙小圣发现唐太宗的享国年限有涂改的痕迹,从而暴露出判官崔珏作弊的罪行。据崔珏本人交代,他之所以擅自将“一十三”改成“三十三”,乃是因为唐太宗是他的故主,又有魏征写信来通融,因而徇私舞弊。这就告诉人们:所谓“生死皆由前定”,所谓“南斗注生,北斗注死”,都是用来糊弄普通百姓的,阴司中掌握权力的官员其实是并不那么相信的。

然后,孙小圣又发现铜台府地灵县善士寇洪的阳寿本该是六十四岁,却被改成了七十六岁,一查问,原来是地藏王菩萨干的。这位阴间的最高统治者,竟然也随便改变人们据说是早已“注定”了的寿命!这不能不使孙小圣感到滑稽,他大笑道:“这等说起来,生死为赏罚之私囊,则北斗非‘春秋’之铁笔矣。”这是嘲笑,是饱含着鄙视的笑,是对任情枉法的统治者的有力鞭挞!

在短时间的信手翻阅中竟一下子发现这么多不合理之处,孙小圣深深感到,号称执法如山的阴司,与“官贪吏弊”的阳世一样,也是黑幕重重,弊端百出。他再也不想看下去了,将簿书一推,起身就走。

就在这时,孙小圣看见了殿柱上那副“是是非非地”,“明明白白天”的对联。这是阴司统治者们的自诩之辞。尽管阴司充满了是是非非,他们却大言不惭地自我吹嘘,声称他们处理起来是“明明白白”。如此厚颜的自我标榜,真使孙小圣又好气又好笑,提起笔就在上、下联各添了六个字,一面质问十殿阎王:“毕竟谁是谁非?”一面斥责他们:“到底不明不白。”这两句话,是孙小圣对阴司的总体评价,也是全篇的点睛之笔。它像尖利的匕首一样,划破了阴司庄严的外表,使这个一向令人敬畏的殿堂暴露出荒唐丑恶的底细。

作品写的是传说中的阴司,却处处使人联想到现实的人间。那视生死为赏罚之私囊的地藏王,不就像一手操纵天下臣民生死的封建帝王吗?那唯唯诺诺的十殿阎王,不就像封建朝廷中尸位素餐的达官显宦吗?那徇私舞弊的判官,不就像充斥于各级衙门中的贪官污吏吗?作者指斥阴司“不明不白”,实际上就是揭露封建社会暗无天日,从而表现出强烈的批判精神。

全篇文思活泼,妙趣横生。孙小圣在阴司接触的三件案子,均系从《西游记》中信手拈来,但作者却别出心裁,从这些情节中发掘出新的思想意义。这种翻空出奇的本领,闪烁着机智的光彩。全篇语言流畅,议论风发,充分体现了《后西游记》“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刘廷玑《在园杂志》卷三)的艺术特色。不过,文中议论太多,又反映出《后西游记》的明显缺点:人物个性不够鲜明;社会批判的锋芒较强,而浪漫主义的色彩不足。

(沈伯俊)

注 释

[1].端:开头。

[2].人曹官:人间的官。

[3].恶业:罪恶,罪过。业,佛教徒泛指一切行为、言语、思想,包括善恶两面,常专指恶业。

[4].不爽:没有差错。爽,违背,差失。

[5].促:紧挨着,靠近。

[6].辜:罪。

[7].宴驾:同“晏驾”,帝王死亡的讳辞。

[8].促:缩短。

[9].针芥对喝:彼此投合。此处指判断与事实吻合。

[10].跨灶:比喻儿子胜过父亲。

[11].柳泌(?—820):唐代方士。自称能制不死药。宪宗服其药,性躁怒,被宦官王守澄、陈弘志所杀。穆宗即位,将他处死。

[12].一纪:古代以十二年为一纪。

[13].“春秋”之铁笔:定于一尊,无可更改的判断。《史记·孔子世家》言孔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春秋》为春秋时期鲁国编年史,相传为孔子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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