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 樾
【作者小传】
(1821—1906) 清文学家、学者。字荫甫,号曲园。浙江德清人。道光三十年(1850)进士,咸丰二年(1852)为翰林院编修,咸丰五年(1855)为河南学政,咸丰七年(1857)被罢职。从此,俞樾专意于著述,先后主讲于苏州紫阳书院、上海求志书院,晚年主持杭州诂经精舍三十余年,在杭州时还曾总办浙江书局。俞樾学识渊博,一生撰有多种著作,总称为《春在堂全集》。作有小说集《右台仙馆笔记》等。
土 四 衙
俞 樾
民间呼县尉 [1] 曰四衙,盖以县令 [2] 之下,有丞、簿 [3] 、尉,故尉次第四也。通州德兴镇有毛某者,武断乡曲 [4] ,俗有土四衙之号。畜一犬,甚爱之,名之曰“阿生”,饮食寝处,辄与共。每年六月六日,相传为狗生日,则具酒面为寿焉。一岁,为邻人王长林击毙。毛大怒,迫使具棺以葬之,斩衰 [5] 而送之。且使手书讣状,榜诸通衢 [6] 。其文曰:“不孝狗男王长林,罪孽深重,不自陨灭,祸延狗父阿生府君 [7] ,于某年月日寿终。即日成服治丧,谨此讣告。”此真未有之奇文也。昔楚庄王所爱马死,使群臣丧之,以大夫礼葬之,因优孟之谏而止 [8] 。阿生竟得成礼以葬,土四衙之豪横亦可想见矣。
本篇选自清代俞樾的志怪小说集《右台仙馆笔记》。
据《右台仙馆笔记·自序》,光绪五年(1879),俞樾59岁,其夫人姚氏病故,埋葬在杭州西湖的右台山,俞樾于墓旁筑屋三间,题名“右台仙馆”。时日漫长,百无聊赖,便仿照《搜神记》《述异记》等书的体例,以自己平生所见所闻为素材而撰成此书。
本篇以纪实的笔法,记述了德兴镇毛某这个地方豪强强逼邻人为其宠物狗戴孝送终的骇人听闻的事件。毛某竟敢将此举昭示天下,而王长林却忍辱含垢,受尽侮辱。作者未写官府的态度,也不言世俗的反应,从这种皮里阳秋的笔墨中,我们完全可以体味到晚清社会的破败与世情的浇薄。豪强横行乡里,民生哀哀无告,官府漠视民瘼,民众精神麻木,这就是我们在本篇中解读到的病态的晚清社会现状。
叙述简雅,文笔精练,感情强烈,是本篇记事的一个突出特点。志怪小说与传奇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其文笔的简练,言简意赅;而在作品中寄寓作者的爱憎,又是对小说创作的普遍要求。本篇仅二百余言,就将毛某的豪横、邻人的无告、作者的激愤表现得一清二楚。“此真未有之奇文也”“土四衙之豪横亦可想见矣”二句,饱含了作者痛心彻骨的感触与愤慨。行文中将昔日楚庄王死马后接受优孟劝谏与今日土四衙丧犬“竟得”“成礼以葬”进行对比,古风不存,人心不古,作者的爱憎不言自明。
文笔含蓄,耐人寻味,启人思致,是本篇的又一特色。开篇以县衙官制交代土四衙的来历,似乎漫不经心;结句“土四衙之豪横亦可想见矣”,貌似谴责土四衙,实际上均富有深味,言此意彼。由土四衙的作恶,哪个读者联想不到真四衙的作威作福?土四衙的豪横已在逼人为狗服丧的事件中昭然若揭,那么作者在结句让人“想见”的弦外之音不是不言自明吗?
(张进德)
注 释
[1].县尉:官名。秦汉县令、县长下设置县尉,掌管一县治安。历代因之。元代于县尉之外,兼置典史。明代废除县尉,留典史掌尉事,后因称典史为“县尉”。
[2].县令:一县之行政长官。
[3].丞:县丞。秦汉于诸县设置县丞,辅佐县令,后代因之。簿:即主簿。官名。官府中掌管文书的低级僚属。
[4].乡曲:乡里。亦指穷乡僻壤。因为偏处一隅,故称“乡曲”。
[5].斩衰(cuī):亦作“斩縗”。旧时五种丧服中最重的一种。用粗麻布制成,左右和下边不缝。服制三年。儿子及未出嫁的女儿为父母,儿媳妇为公婆,承重孙为祖父母,妻妾为丈夫,都要服斩衰。在先秦时期,诸侯为天子、大臣为国君也要服斩衰。
[6].榜:告示。通衢:四通八达的道路。
[7].府君:旧时对已故者的敬称。
[8].“昔楚庄王”以下四句:事见司马迁《史记·滑稽列传》。大夫:古代职官名。周代国君之下设有卿、大夫、士三等,各等中又分上、中、下三级。后世因以大夫为任官职者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