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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一
去秋行
439字 下载全书
鹤注 当是宝应元年作,与上首宜合看。
去秋涪江木落时[一],臂枪走马谁家儿。到今不知白骨处,部曲有去皆无归。遂州城中汉节在[二],遂州城外巴人稀。战场冤魂每夜哭,空令野营猛士悲[三]。
去秋行,为战士丧败而作也。来自涪水,故白骨无归。没于遂州,故冤魂夜哭。
[一]元和郡县志:涪江水西自郪县界流入,在射洪县东一百步有梓潼水,与涪江合流。按:涪江,在今重庆府合州。
[二]鲍钦止曰:段子璋反,遂州刺史嗣虢王巨修属郡礼出迎之,被杀。故曰“遂州城中汉节在”,盖伤之也。唐书:遂州遂宁郡,属剑南东道所领。按:遂州,今为遂宁县,属潼川州。潼川,即唐之东川也。汉节,暗用苏武节。
[三]汉高帝大风歌:“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朱鹤龄曰:段子璋以上元二年四月反,五月伏诛。而此诗云“去秋涪江木落时”,则非子璋反时事。鲍注既未可据,黄鹤以前诗为马将军会讨子璋而死,其说亦岂足深信耶。次公谓其事在广德元年之秋,亦无所证明。大抵杜诗无考者,皆当阙疑,不必强为之说。
今按:唐史出于传闻,未可尽信。杜诗出于目击,不必致疑。史谓子璋平于五月,而诗云:“去秋涪江木落时。”盖至秋末而寇始削平也。且子璋反东川,陷遂州,地与诗合。其时月不符者,必属史传之误。此时舍子璋之外,别无叛东川者,黄鲍二注,恐未可尽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