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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二
短歌行送祁录事归合州因寄苏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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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注 此当是广德元年春梓州作。公梓州诗有“应须理舟楫”及“长啸下荆门”之句也。唐六典:炀帝罢州置郡,有东西曹掾及主簿。皇朝省主簿,置录事参军,开元初改司录参军事三人。唐书:合州涪陵郡,属剑南东道。朱注 祁录事乃合州录事,故诗称苏使君为贤府主。鲁穇作邛州录事,误也。古乐府题有短歌行。
前者途中一相见,人事经年记君面[一]。后生相劝何寂寥,君有长才不贫贱[二]。君今起舵春江流[三],余亦沙边具小舟。幸为达书贤府主,江花未尽会江楼[四]。
上四称祁录事,下四送归寄苏。相劝后生,何忧寂寥,具此长才,终当显达矣。二句慰词。贤府主,指苏使君。花期相订,公亦将往合州也。
[一]申涵光曰:此老固记一不记十者,得令经年记面,亦非易事。王洙曰:古者有半面之交。
[二]史记·陈平传:“岂有美好如陈平而长贫贱者乎。”
[三]起舵,所以行舟。
[四]方舆胜览:江楼在合州州治之前,钓鱼山、学士山、巫山横其前,下临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