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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二十一
短歌行赠王郎司直
朱注 此诗“仲宣楼头”二句,乃在荆南时作,诸本误入宝应元年成都诗内,独草堂本编在大历三年,最是。前汉萧望之为丞相司直。唐书·百官志:司直,掌纠劾官僚。钱笺 赠友 诗“官有王司直”,即其人也。
王郎酒酣拔剑斫地歌莫哀[一],我能拔尔抑塞磊落之奇才[二]。豫章翻风白日动[三],鲸鱼跋浪沧溟开。且脱剑佩休徘徊。
此慰司直哀歌之意。醉酣拔剑,歌声甚哀,公劝其莫哀,而激厉振拔之。翻风跋浪,言奇才终当大用,何须抚剑悲歌乎。卢注 首句“歌莫哀”,王郎之歌。后面“青眼高歌”,公自歌也,即题中所云“短歌”,须见分别。
[一]世说:王昙首年十四五便歌,谢灵运出东府土山,王往土山下庾家墓中,作一曲歌,卒曲便去。妓白谢公曰:“此是王郎歌。”后汉书·齐武王传:张邛拔剑击地。
[二]后汉书·郭太传:“振拔士人,皆如所鉴。”此拔字所本。史记: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
[三]陆贾新语:“楩、柟、豫章,天下之名木。”
西得诸侯棹锦水[一],欲向何门趿珠履[二]。仲宣楼头春色深[三],青眼高歌望吾子[四]。眼中之人吾老矣[五]。
此送司直赴蜀之情。王赴西蜀,将谒侯门,今楼头赠别,注眼高歌,惟望知己遭逢,以慰我衰老之人也。此章二段,各五句分截。
[一]字书:棹,摇动也。
[二]说文:“趿,进足有所撷取也。”
[三]朱注 荆州记:当阳县城楼,王仲宣登之而作赋。一统志:仲宣楼,在荆州,即当阳县城楼。按方舆胜览:仲宣楼,在荆州府城东南隅。此乃后梁时高季兴所建,或引之非也。
[四]记:望吾子之教之也。注:吾子,相亲之辞。陆云诗:“仿佛眼中人。”
[五]国语:中行宣子谓赵文子曰:“惜也,吾老矣。”
卢世鏯曰:两短歌行,一赠王郎司直,一送邛州录事。一突兀横绝,跌宕悲凉;一委曲温存,疏通蔼润。一则曰“青眼高歌望吾子”,一则曰“人事经年记君面”。待少年人如此肫挚,直是肠热心清,盛德之至耳。
全诗皆赠司直语,单复将上截作王郎劝公者,非是。诸侯,指成都节镇,黄氏谓司直刺蜀中者,非是。仲宣楼,乃送别之地。蔡氏谓公欲依司直者,非是。高歌望子,盖望司直遇合,朱氏谓望其早还江陵者,非是。诸说纷纷,总未体贴本文耳。
此歌,上下各五句。于五句中间,隔一韵脚,则前后叶韵处,不见其错综矣。此另成一章法。
孔颖达诗正义 云:诗以申志,一字则言蹇而意不会,故诗之见句,少不减二,即“祈父”、“肇禋”之类也。三字者,“绥万邦”、“屡丰年”之类也。四字者,“关关雎鸠”、“窈窕淑女”之类也。五字者,“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之类也。六字者,“昔者先王受命”、“有如召公之臣”之类也。七字者,“如彼筑室于道谋”、“尚之以琼华乎而”之类也。八字者,“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我不敢效我友自逸”是也。其外更不见九字,十字者。挚虞流别论 云:诗有九言者,“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是也。遍检诸本,皆云“泂酌”三章章五句,则以为二句也。颜延之云:诗体本无九言者,将由声度阐缓,不协金石,仲治之言,未可据也。句字之数,四言为多,杂以二三七八者,将由言以申情,唯变所适,播之乐器,俱得成文故也。
怀麓堂稿 云:国初人有作九言者,谓:“昨夜西风摆落千林梢,渡头小舟卷入寒塘坳”,以为可备一体。不知九言起于高贵乡公,鲍明远、沈休文亦有此体。唐人则李太白蜀道难 “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连。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杜集中“炯如一段清冰出万壑,置在迎风露寒之玉壶”,又“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此九言之最妙者。诗有十字成句者,太白:“黄帝铸鼎于荆山炼丹砂,丹砂成骑龙飞上太清家。”又有十一字成句者,杜诗:“王郎酒酣拔剑砍地歌莫哀,我能拔尔抑塞磊落之奇才。”李诗:“紫皇乃赐白兔所捣之药方。”韦应物诗:“一百二十凤凰罗列含明珠。”若坡公诗“山中故人应有招我归来篇”,似可读作两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