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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二十三
聂耒阳以仆阻水书致酒肉疗饥荒江诗得代怀兴尽本韵至县呈聂令陆路去方田驿四十里舟行一日时属江涨泊于方田
唐书:耒阳县属衡州。元和郡县志:因耒水在县东为名,西北至衡州一百六十八里。鹤注 郴州与耒阳皆在衡州东南,衡至郴四百余里,郴水入衡,公初欲往郴依舅氏,卒不遂。其至方田也,盖溯郴水而上,故诗云“方行郴岸静。”
耒阳驰尺素[一],见访荒江渺。义士烈女家,风流吾贤绍。昨见狄相孙[二],许公人伦表[三]。前朝翰林后[四],屈迹县邑小。
此接聂令书,称其家世才望。
[一]陆机文赋:“承绵邈于尺素。”史记·刺客传:聂政杀韩相侠累而自死,其姊罂伏尸哭极哀,死政之傍。晋楚齐卫闻之,皆曰:“非独政能也,乃其姊亦烈女也。”
[二]狄相孙,谓人杰孙兼~。
[三]南史:孔休源人伦仪表,当师事之。
[四]赵注 聂之祖父,必尝任翰林之职,故有前朝句。
知我碍湍涛,半旬获浩溔[一]。孤舟增郁郁[二],僻路殊悄悄[三]。侧惊猿猱捷[四],仰羡鹳鹤矫[五]。礼过宰肥羊[六],愁当置清醥[七]。
此阻水泊舟,感其酒肉餽遗。知我二字,贯下五句。
[一]上林赋:“浩溔潢漾。”注:“皆水无际貌。”
[二]张衡诗:“郁郁不得志。”
[三]诗:“忧心悄悄。”
[四]蜀都赋:“猿狖腾希而竞捷。”
[五]矫,矫翼而飞也。
[六]过于宰羊,则知旧传致牛肉白酒者为是。曹植诗:“烹羊宰肥牛。”
[七]酒清曰醥。曹植酒赋:“其味有宜城醪醴,苍梧醥清。”七启:“乃有春清醥酒,康狄所营。”
麾下杀元戎,湖边有飞旐。方行郴岸静,未话长沙扰。人非西谕蜀[一],兴在北坑赵[二]。崔师乞已至,澧卒用矜少[三]。问罪消息真,开颜憩亭沼。
此以讨贼除乱,遣怀作结。湖边旐,崔瓘之丧。长沙扰,臧玠未平。朱注 臧玠之徒,非可檄谕,必尽坑之乃快耳。时杨子琳已受臧玠之赂,故其卒矜少。憩舟亭畔,待捷音也。亭沼,指方田驿。此章,上二段各八句,末段十句结。
[一]汉书:唐蒙通夜郎,征发巴蜀吏卒,因军兴法诛其渠帅,巴蜀大惊。上使相如作檄以责唐蒙,因喻巴蜀人,非上本意也。
[二]史记:秦白起破赵,坑其降卒四十万人。
[三]原注 “闻崔侍御潩乞师于洪府,师已至袁州北,杨中丞琳问罪将士,自澧上达长沙。”矜少,矜惜而兵少。
胡夏客曰:诗云“湖边有飞旐”,此语遂成诗谶。公大历五年殁于耒阳,四十年后,公之孙嗣业能自豫至楚,迎榇归偃师首阳山前,求宰相元稹为墓志,此其家不衰,校李白仅二孙女为农家妇者,愈矣。
新唐书 本传:甫溯沿湘流,游衡山,寓居耒阳,尝游岳庙,为暴水所阻,旬日不得食,耒阳聂令知之,自棹舟迎甫而还。明皇杂录:杜甫客耒阳,游岳祠,大水遽至,涉旬不得食,县令具舟迎之,令尝馈牛炙白酒。后漂寓湘潭间,羁旅憔悴于衡州耒阳县,颇为令长所厌。甫投诗于宰,宰遂致牛炙白酒以遗甫,甫饮过多,一夕而卒,集中犹有赠聂耒阳诗也。
王彦辅尘史:世言子美卒于衡之耒阳。寰宇记 亦载其坟在县北二里。唐书 称耒阳令遗白酒黄牛,一夕而死。予观子美侨寄巴峡三岁,大历三年二月始下峡,流寓荆南,徙泊公安,久之,方次岳阳,即四年冬末也。既过洞庭,入长沙,乃五年之春。四月,遇臧玠之乱,仓皇往衡阳,至耒阳,舟中伏枕,又畏瘴,复沿湘而下,故有回棹 之作。又登舟将适汉阳 云“秋帆催客归”,盖回棹在夏末,此篇已入秋矣。又继之以暮秋将归秦留别湖南幕府亲友 诗,则子美北还之迹,见此三篇,安得卒于耒阳耶?以元微之墓志 及吕汲公诗谱 考之,其卒当在潭岳之交、秋冬之际。但诗谱 云是年夏卒,则非也。鹤曰:谢聂令诗云兴尽本韵,又且宿留驿亭,若果以饫死,岂能为是长篇,又复游憩山亭。以诗证之,其诬明矣。
旧唐书 本传:甫游衡山,寓居耒阳。永泰二年,啖牛肉白酒,一夕而卒。元稹墓志:扁舟下荆楚间,竟以寓卒,旅殡岳阳。钱笺 兼采传志,谓公卒于耒阳,而殡于岳阳,遂力扫吕汲公、王得臣、鲁訔、黄鹤之说。今按:新旧二书,杂采传闻,于本传误书二事:谓严武欲杀公,以母命往救而免,此新史 诬之于生前也;谓啖牛肉白酒,饱饫而卒耒阳,此旧史 诬之于殁后也。钱氏 笺杜,引洪容斋之论,其于欲杀之疑,能剖白生前,独耒阳一案,乃偏信旧史,听其诬枉于死后,可乎?况公卒于大历五年,而史谓永泰二年,年次既属差讹,则记事安得真确。今即以公诗证之,长沙送李衔 云“与子避地西康州,洞庭相逢十二秋”,自乾元二年,同谷逢李,至大历五年之秋,为十二秋。又风疾舟中伏枕 云“十暑岷山葛,三霜楚户砧”,自大历三年春杪,出峡赴湖南,至大历五年之秋,凡历三霜。据此,则耒阳之后,深秋尚存,安得谓殁于夏时乎?今不信亲笔之诗词,而信史家之闻见,此亦读书不具眼之过也。
又唐人李观作杜传补遗,谓公往耒阳,聂令不礼,一日过江上洲中,醉宿酒家,是夕江水暴涨,为惊湍漂没,其尸不知落于何处。洎玄宗还南内,思子美,诏天下求之,聂令乃积空土于江上曰:“子美为牛肉白酒,胀饫而死,葬于此矣。”此欲雪牛酒饫死之冤,而反加以水淹身溺之惨,子美何不幸罹此奇祸。且考泰陵升遐,以及少陵逝世,其间相去十载。补传 颠倒先后,是全不见杜诗年次者。元宾博雅人,岂肯为此不根之说乎?此必后人伪托耳。
黄生曰:耒阳一案,聚讼纷纭。钱笺 独谓卒于耒阳,殡于岳阳。按耒阳之卒,出新、旧唐史 ;岳阳之殡,出元稹墓志。钱氏乃两存其说,而又谓明皇杂录 亦与史合,遂尽抹诸家辩证之说,其实非也。耒岳两地悬绝,更隔洞庭一湖,卒此殡彼,理不可信,徒作骑墙之见耳。且史文所书牛酒饫死之说,实采之杂录。录叙此事,而终之云:“今集中犹有赠耒阳诗。”此正因诗题“致酒肉疗饥荒江”之语,文饰而成其事,小说家伎俩毕露。今顾谓录与史合,岂知史正承录谬耶!夫本传既难凭信,犹赖元志中载“旅殡岳阳”四字,足为回棹 、登舟 、发潭 、过湖 诸诗佐证。而钱氏必为耒阳争一杜公遗蜕,其智不反出宋人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