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杜诗详注 - (清)仇兆鳌 >
- 卷之二十一
将别巫峡赠南卿兄瀼西果园四十亩
416字 下载全书
鹤注 此大历三年正月作。仲长统曰:场圃筑前,果园树后。
苔竹素所好,萍蓬无定居[一]。远游长儿子,几地别林庐。
首述行踪。几地,自秦而蜀,又自阆而夔也。杜臆:苔竹萍蓬,凑合生新。
[一]海赋:“萍流而蓬转。”
杂蕊红相对,他时锦不如。具舟将出峡,巡圃念携锄。正月喧莺末,兹辰放鹢初。雪篱梅可折,风榭柳微舒。
此叙果园之胜。上四,忆已往景色。下四,指现在景物。曰具舟,曰放鹢,临别不胜低徊也。喧莺末,谓莺喧正月之末。末字,属月,不属莺。
托赠卿家有,因歌野兴疏[一]。残生逗江汉[二],何处狎樵渔。
末赠园而兼自叙。离园则林泉兴少,恐无复渔樵之侣矣。此章,首尾四句,中间八句。
[一]洛阳伽蓝记:山情野兴之士,游以忘归。
[二]说文:逗,“投合也。”阴铿诗:“行舟逗远树。”
赵次公曰:果园四十亩,公直举以赠人。此一段美事,而古今未尝揄扬其美,可叹也。
钟惺曰:以果园赠好友,全写出一片爱惜郑重之意,方见诗人情趣。若说作轻弃所用,反觉寻常肤浅矣。
胡孝辕曰:八韵诗,除梅柳一韵外,并语对意不对,极贯珠之妙。
陆放翁有野饭 诗,自注云:杜氏家谱 谓子美下峡,留一子守浣花旧业。其后避乱成都,徙眉州大垭,或徙大蓬云。今按:当时若留子在夔,应见于诗章,集中既无,或谱说未可信耶。
送大理封主簿五郎亲事不合却赴通州主簿前阆州贤子余与主簿平章郑氏女子垂欲纳采郑氏伯父京书至女子已许他族亲事遂停巫山县汾州唐使君十八弟宴别兼诸公携酒乐相送率题小诗留于屋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