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杜诗详注 - (清)仇兆鳌 >
- 卷之七 >
- 遣兴五首
其三
482字 下载全书
漆有用而割[一],膏以明自煎[二]。兰摧白露下[三],桂折秋风前。府中罗旧尹[四],沙道尚依然[五]。赫赫萧京兆[六],今为时所怜[七]。
此章慨趋炎附势之徒。借物托兴,言盛衰倏忽,凡事皆然,如萧京兆可鉴矣。卢注 府中指丞相府,萧炅党于林甫,为其所网罗,故曰罗旧尹。
[一]庄子: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
[二]汉书:龚胜卒,有一老父相吊,哭甚哀。既而曰:“嗟乎!薰以香自烧,膏以明自消,龚生竟夭天年,非吾徒也。”
[三]世说:“宁为兰摧玉折,不作萧敷艾荣。”
[四]古诗陌上桑:“冉冉府中趋。”
[五]唐国史补:凡宰相礼绝班行,府县载沙填路,自私第至于城东街,号曰沙路。
[六]诗:“赫赫师尹。”
[七]汉书:成帝时童谣:“故为人所羡,今为人所怜。”
钱谦益曰:旧注皆以萧京兆为萧至忠。按至忠未尝官京兆,若以萧望之喻至忠,则望之为左冯翊,非京兆也。天宝八载,京兆尹萧炅坐赃,左迁汝阴太守。史称京兆尹萧炅、御史中丞宋炅,皆林甫所亲善。国忠皆诬奏遣逐,林甫不能救。则所谓萧京兆者,盖炅也。通鉴:萧炅为河南尹,尝坐事西台,遣吉温往按之。温后为万年县丞,未几,炅拜京兆尹。高力士权移将相,炅亲附之,温尤与之善,遂相结为胶漆。其事详旧书·吉温传 中。唐京兆尹多宰相私人,相与附丽,若炅与鲜于仲通,皆是。
朱注 梦弼引于竞大唐传,天宝三年,因萧京兆炅奏,于要路筑甬道,载沙实之,属于朝堂。此诗萧京兆,承上沙道言之,其为炅发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