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美男子杀人(外一则)
看美男子杀人(外一则)
王怡
看美男子杀人
《旧约·撒母耳记》中记载牧羊少年大卫与非利士人作战的情形,说:“非利士人见了他,就藐视他。因为他年轻,面色光红,容貌俊美。”同样俊美的兰陵,便在战场上以狰狞的面具掩去被人轻视的一种美,也掩去自己对于杀戮的不忍之心,终成为手起刀落的王者。
俊美的脸庞,一方面引来敌人和部下的轻视,另一面则构成自身冲锋陷阵时的心理障碍。这部电影让我看到的是男人的美和男人的杀气腾腾之间不可调和的对立。以及美是如何被击败、和被放弃的。
同性恋者米开朗基罗雕塑的大卫像,洁白、俊美,从容优雅,虽已有着成年男子强健的肌肉,却处处透露出一种娈童的柔婉。那种裸体的美是超越性别,足以让男性观众也砰然心动的。超越性别也就意味着超越于人世的征战和杀戮之上。我因而了解了兰陵的痛苦,却无法想象像一个花旦一样举手投足的大卫,如何从容的向非利士人投出飞石。为什么大卫就不用戴上面具呢?大卫的美和疆场上的杀戮之心如何做到了琴瑟和谐?
中国历史演义中武艺高强的将军,有一路都是白马白面的俊美小将,三国里的吕布、赵云,水浒中的花荣,说岳里的岳云,说唐中的罗成。看美男子杀人,是不是比看李逵、程咬金乱砍一气更加令人神伤,是不是更像焚琴煮鹤,花间喝道?
我本是女娇娘
曾在一本书中看到,以前基督教的结婚仪式,是由神父将戒指戴到新娘的手指上。作者说,神甫反复将戒指套进新娘的手指,等于是在进行现场直播的性行为教育。也许这种说法是牵强些,不过也可能就是因为这个举动的性意味太强烈,所以以后才改为由新郎亲自出马。
陈凯歌的这部电影中,关于京剧旦角性意识的扭变,是一个有意味的卖点。我印象最深的是程蝶衣年少时学唱《思凡》那一段,“我本是女娇娘,又不是男儿身”。这是程蝶衣性别身份认同的转捩点。当时戏班的教头也有一个性意味极浓的举动,他叫蝶衣张开嘴,用一枝大烟杆伸进去乱捅一气,直至蝶衣嘴里鲜血直流。如果说这一性行为的模拟带给了蝶衣女性般的屈辱,从而有助于他对“我本是女娇娘,又不是男儿身”的认同,那么问题便是,为什么这种被动的屈辱就是女性般的呢?为什么被一枝大烟杆乱捅一气所带来的感觉可以强化女性的性别倾向?为什么一个男孩受到其他方式的欺负却不会有这种感觉?
教头这一举动,也许来自他训练旦角的丰富经验。那么是不是一种肉体的姿势就天生的带有性别的区分?这恐怕不是女权主义话语可以接受的。而对于不通人事的小孩而言,似乎又不太可能归因于文化心理的暗示和沉淀。我感兴趣的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将会怎么来解释这一举动的性意味,及其对程蝶衣心理上造就的巨大影响?
2002-03-04
《关天网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