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石村村民的政治抗争
太石村村民的政治抗争
王怡
2005年9月8日自由亚洲电台座谈
一、太石村事件背景
今年7月,广州市番禺区太石村400多村民在发现村里存在重大财务不清的证据之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上级部门递交了要求村主任陈进生的动议。然而,地方相关部门却未能与村民积极协调并遵守法律规定接纳民众诉求,先是令镇政府部门多次强行冲击太石村财会室,而后又于8月16日出动600余名防暴警察和武装警察,打伤50余名村民,重伤2人(包括一名80多岁的阿婆和一名16岁的少年),并抓走7名依法推动活动的村民领头人,在此过程中,村民一直没有还手。
8月29日,在必须对太石村民动议作出答复的法定日期,番禺区民政局拒绝批准太石村民的动议。考虑到行政复议或司法诉讼旷日持久,其成本为日夜看守村财会室的村民所无法承担,太石村民被迫选择激烈行为。8月31日,80余名村民在区政府门前绝食抗议,警方抓走3位村民,并于次日晨强行拉走和驱散其余绝食村民;9月2日,又有40多名村民赶到区政府门前绝食。
二、村民守法地方政府违法
1、太石模式:太石村村民表现出的国民素质。
2、官民对比
A.村民方面:
1、四百位村民因村干部非法出卖集体土地、补偿款不落实到位、和村里财务不够透明,根据《村民组织法》16条的规定,联名向太石村委、鱼窝头镇镇政府、和番禹区民政局提出,要求现任村主任陈进生,公开财会帐目。
2、村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和《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保证活动能完全按照法律程式进行,准备在现行法制框架内解决分歧。
3、因不满警察强行抓走领头人冯伟南,近1500名村民将载有镇政府副书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车拦住,要求放人,几位中年女村民以躺在汽车前轮下的方式进行和平自卫。
4、村民守护村财务室,防止证据被抢走。
5、村民提出口号:“我们要民主!我们要公正!我们要法治!我们是国家的主人,我们有权利自己支配自己的命运!”
6、由于警察抓捕,村民被迫逃避。
7、太石村村民一百余人来到番禺区民政局门口,先在民政局门外静坐示威,无效后,开始绝食抗议,并向民政局递交《绝食声明》。阐明绝食抗议的原因和目的是:“我村村民递交的动议,完全符合法定人数和法定程式。番禺区民政局在一个月期满后拒绝批准我们的动议,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行为。联系到番禺区公安分局对我村村民滥捕滥打的行为,我们认为,我们农民的民主权利遭到了官员们的肆意践踏,何处才是我们农民的出路!!!我们通过绝食行动,最强烈抗议番禺区民政局破坏和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恶劣行为,我们敦促番禺区民政局知错就改,对我们的动议立即作出正式答复,让我们尽早举行投票。我们特以上述文字,作为绝食声明,向社会表达我们捍卫民主和法治的决心。全世界的兄弟姐妹们,请你们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我们实现我们的权利。”拉出横幅《绝食抗议番禺区民政局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违法行为》。
8、对警察抓人,夺横幅,村民丝毫没有反抗,没有退却,没被抓走的村民顶着烈日,戴着草帽,继续绝食。
9、8月31日这天,40余名坚决绝食的人,没有吃一点东西,晚上,村民在现场露宿。
10、更多村民支援绝食者。
11、当警察再度抓人时,现场村民静坐不动,没有一个人还手、阻拦。
12、村民开展绝食接力。
13、对民政局要求村民交出《动议》原件的要求,太石村村民予以拒绝。村民们认为,法律上从来没有规定《动议》必须交上原件才有效。留下原件是为了在民政局死不答复时,用来提起诉讼后,在法庭开庭时出示的。
14、村民打算妥协,交出原件,看民政局还有什么理由不履行法定职责。
15、村民们开始考虑从民政局和区政府门口撤退,回去守住村财会室。
B.政府方面:
1、番禹区政府不批准村民提出的合法的请求,理由是:“镇领导和区领导说不批准他们的请求,否则将有上百个村庄效仿,都起来查帐,将牵连到多少个领导干部?”
2、8月16日,四、五百个员警冲进村财会室抢夺帐本、绑架村民代表。
3、十辆警车,近500名手持盾牌的防暴员警及大队手持棍棒的武警,用手中的大棒、警棍对着人群乱打,鲜血飞溅,有不少女村民受伤,其中2人重伤。太石村一位80多岁的婆婆冯珍,被员警打成骨折,还有一个16岁的孩子被打成重伤。一名十六岁的少年家属对记者说:“当天,员警用警棍打了孩子的头,用脚踹孩子,肚子上留下了一个脚印!目前孩子只能吃一点东西,肚子红肿,不能碰。”另有冯顺添等8人被捕。
4、员警围堵盘查从广州赶来参观村民普法学习的几名学者。
5、村官们扬言(实际上是代表上级政府放话):“派出所已经说了,3天之内必须撤离财会室,否则就要抓人。”17日上午,对村财会室进行围攻。
6、警察开始抓捕村民。
7、四五十名员警,围住静坐的村民,先抓走冯秋盛、梁树生等三人,然后又抓走17名绝食村民,强行夺走了村民拉着的横幅。
8、对绝食村民,既不派员洽谈和协商,也根本没有任何人关心过绝食者的身体。9、番禺区政府在市郊区布置警力,强行阻止村民支援绝食的人员。
10、近100名员警包围村民的静坐现场,继续抓人。
11、对村民要求区民政局对他们的动议作出答复,并帮他们村组织投票的合理请求,仍然拒绝答复。区政府又出动200名警察,抓了16名女村民。
12、番禺区民政局要太石村村民交出《动议》原件,声称交了就给予答复。
三、法治框架的两种互动方式:政治抗争和诉讼
1、最新进展:
9月6日上午,鱼窝头镇人民政府又在太石村村部贴出公告,声称将在9月7日来村中确认动议签名的真实性。届时选民需出示身份证,在7日未能到场的,或者未能出示身份证的,一律视为无效签名。9月7日,开始进村检验身份证。
2、对政治抗争和绝食手段的评价。
3、太石村村民在两种手段之间的选择:行政诉讼或直接行使政治权利。
4、确认政治抗争的正当性。法治话语不能遮蔽政治话语。民主的渐进转型,必须包括合法的政治抗争,甚至包括未来的街头政治。
5、治抗争的实质就是非暴力的不服从。即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利:游行和集会;请愿权的发展:绝食、静坐、联署;结社、出版等。
6、事件的趋势和对未来的启示:检验身份证的合法性;两个诉求对象和路径:政府和人大。
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村民自治的失败
1、土地集体产权:公有地的悲剧
2、村民自治的实质:是公法意义上的自治,还是私法意义上的自治。
3、一个手指头的自由,和一个手指头的苏醒。
五、有组织的抗争是最理性的抗争
在所谓群体性事件和底层抗争此起彼伏的今天,政府最担心两种倾向,一是自由知识分子的介入,二是抗争人群的组织化。对这两种倾向都给予严厉打击。但这两种倾向恰恰都是非理性的。是最愚蠢的。
对社会的稳定和渐进,最具有威胁的,恰恰是一无知识分子介入,二无组织化的抗争。最终演变为暴力冲突,甚至可能演变成一种对中国制度转型的负面冲击,一种官府和民众都不愿意看到的不可管理、不可控制的危机。SARS为什么可怕,就是因为病毒没有组织啊。病毒要是有组织,病毒就不叫病毒了,就叫人类的反对党。大家就可以坐下来谈。
附:
秋风、王怡等:关于番禺太石村村民绝食事件的声明
惊闻广州番禺区鱼窝头镇太石村村民为村委会主任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回应而于8月31日开始绝食抗议,我们极度关注绝食村民的健康与人身安全,为此,我们吁请有关当局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妥善处理此事。
今年7月,该村400多村民在发现村里存在重大财务不清的证据之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上级部门递交了要求村主任陈进生的动议。然而,地方相关部门却未能与村民积极协调并遵守法律规定接纳民众诉求,先是令镇政府部门多次强行冲击太石村财会室,而后又于8月16日出动600余名防暴警察和武装警察,打伤50余名村民,重伤2人(包括一名80多岁的阿婆和一名16岁的少年),并抓走7名依法推动活动的村民领头人,在此过程中,村民一直没有还手。
8月29日,在必须对太石村民动议作出答复的法定日期,番禺区民政局拒绝批准太石村民的动议。考虑到行政复议或司法诉讼旷日持久,其成本为日夜看守村财会室的村民所无法承担,太石村民被迫选择激烈行为。8月31日,80余名村民在区政府门前绝食抗议,警方抓走3位村民,并于次日晨强行拉走和驱散其余绝食村民;9月2日,又有40多名村民赶到区政府门前绝食。
我们认为,目前最为重要的是,番禺区政府及广东省、广州市当局能够秉持人道精神和宽宏心态,对绝食村民给予妥善照顾,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及其人身安全。
村民不惜牺牲自己的健康,冒着生命危险,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我们对此极为感佩。但我们希望村民保持理性与冷静,尽快结束绝食,回到行政、司法与政治框架内,以更大的耐心、更灵活的态度,伸张自己的冤屈。
我们也希望地方当局有勇气维护一个公平的行政、司法与政治框架。体现出比村民更大的耐心、更理性的民主与法治的精神。
我们同时也请求富有良知的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地方政府,确保地方当局不对村民进行打击报复。
为平息事态计,我们呼吁地方当局及时对村民的正当要求作出善意回应,尤其是广州市民政部门应立即审核村民村委会主任的动议。我们也呼吁地方人大承起自己的责任,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其法定职责。我们同时呼吁中央政府适当予以干预,指导地方政府妥善处理此事。
推进村民自治,建立基层民主,乃是中国政府所确立的一项合乎民心的政治目标。此一目标若能实现,当可化解目前农村的紧张与冲突,以自由权利为本、以民主制度为据,重建乡村秩序,并为中国更大范围的民主转型积累经验。
不幸的是,地方当局及基层官员由于思维惯性,或特殊利益驱动,时有蔑视村民权利、干预民主选举之举。此类事件近年来屡见不鲜,持续月余的太石村事件,不过是其中较为极端者。基层官员所实施之此类错误甚至犯罪行为,损害了法律的权威,亦破坏了农村的稳定。
我们认为,事态之所以发展至此,地方当局的蛮横和推诿,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尤其是政府动用警察对付提出动议的村民,实属滥用警察权力。我们呼吁广东省人大对太石村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全面调查,把这一业已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的事件之来龙去脉和各方面在其中的责任,给予权威、可信的说明。我们也呼吁广东省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基层官员及地方政府是否存在渎职和滥用权力的嫌疑。
我们认为,欲推进村民自治,稳定农村秩序,必须约束基层官员权力,保障农民的自治权利。因此,我们呼吁,全国人大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更为严厉地限制地方官员干预村民自治事务的权力。我们也相信,进行广泛的司法与行政改革,当能使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更为积极地执行相关法律。
2005-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