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里平等的价值
我眼里平等的价值
王怡
为什么要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的自家体会,这个平等不是很空洞的,也不是只在价值层面上好看。主体平等在现代民法上的意义,甚至也并非单单是站在人文和人道的立场上去看。有人说古之“法”字,从水,意喻着平等如水。就有一点苏轼笑话王安石的那种穿凿附会。法律之演进,不像思想学术比较超然。“平等”的理念再好,若无经济上的功效,历史文化的背景,再多人弘扬高呼,都是唱一出空城计。
小时候,欧洲宫廷影片一直给我好感。他们的国君为什么彬彬有礼?一出场还要向臣属一一致敬,他们的贵胄又凭什么那么矜持?连国王的礼都受得起,并不折寿。就觉得人家是比我们平等的。马克思提到鸦片战争时,非常轻蔑地说起在明朝,中国的皇帝可以把首辅推出去打屁股,甚至午门斩首。多不一样啊。
后来听人说我们的所谓“封建社会”与人家的“封建社会”是两回事。为了简化思想,建设意识形态,才说成一回事的。欧洲大陆实行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封建”。而且是间接附庸制的“封建”。“封建”的实质就是地方自治,恰恰一点都不封建。这种地方自治实在就是现代民主制能够兴起的依靠。世界上第一个限制君权(公共权力)的,是在这种封建制之下的十三世纪英国自由大宪章。就是那些在电影里不卑不亢的贵族们迫使彬彬有礼的国王签订的。这种“封建”的玩意,我们就算今天听到,也是新鲜的。也会像我们在服装店砍价时,那老板大声叫道的,“你有多少我要多少!”
而在“封建”式地方自治的背后,我们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呢?其实就是“私有财产权”。
彬彬有礼和不卑不亢都是养成的(借用恋爱养成游戏的养成一词)。说白了,就是“财大气粗”。文雅一点,是“有恒产者有恒心”。贵族手中有着国王也无权去支配的封邑、军队和人民。这是纳贡称臣和承担义务的条件和“对价”。如此的封建关系,实则已经暗含了现代契约社会的实质。所以归根到底,平等能不能实现,全在于你有没有不受皇帝、国王或者国家支配和操纵的私有财产(权)。不卑不亢有两种实现途径,一种是你手上有粮,心中不慌,而且这个粮有安全感,不会动辄满门抄斩、没收充公。这种途径是西方的途径,所以不卑不亢的人是资产阶级。另一种是腰无分文、两袖清风,但是“无欲则刚”,杀头都不怕。这是我们的途径,所以不卑不亢的是少数几个士大夫,所谓“无恒产而有恒心者,唯士为能”。
得到人人平等在我眼里的第一重价值,就是“在财产面前人人平等”。
接下来还是一部电影。高中二年级文艺会演,我的梦中情人和别人表演了一段《简爱》中简和罗切斯特的经典台词,使我永世难忘。简对罗切斯特说:“如果上帝赐予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经过坟墓,都将平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
“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在这里,不卑不亢好象又有两种实现的方式。一种是借助生死轮回的观念,而宣称“儿子打老子”,“老子从前比你阔”!对罗,这是阿Q先生精神胜利的法子。最近有人写文章问:为什么阿Q是农民?其实阿Q当然也可能是城里人。另一种就是简爱小姐的方式。上帝。上帝高悬于每一个人(国王和乞丐)之上,无论国王和乞丐在世俗中差异有多大,当他们共同下跪在一个神圣权威的象征前,正如简爱所说,“经过坟墓,都将平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
一个超越于世俗权力之上的造物,和一种凡人与生俱来的罪孽,便把国王与乞丐的差别相对化了,除了那个从教皇手中抢过皇冠自己戴上的拿破仑外,世俗君王的合法性便由来自上帝之城的大主教象征性的授予和追认。在精神上,包括贵族和乞丐,也都是向主教而非向自己的领主坦白,和负责。有一种力量将君王的权力拦腰斩断,使人人平等获得了一个得到庇护的空间。在精神的疆域,划出了一块连君王也保持尊重而不能过问的自留地。人在某种本质上是平等的,这种来自造物的启示和肯定,是《王子与贫儿》这样的故事可以流传的背景。我们就不是这样,我们爱说:穿上皇袍,也不像太子!
另一方面,这个背景也是个人隐私权在以后能够从中发挥出来的理由。
所以“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平等在我眼里的第二重价值,
当然我们也许可以说,这不过还是另一种的精神胜利法嘛?但是观念的力量一旦得到形势的配合,精神上看似抽象的平等,加上财产权的平等,顿成黄金组合,“臣民”便一变而成“市民”,再一变,终于成为“公民”。而我们的毫无保障的阿Q精神,却是“道一变,至于齐。再一变,至于鲁”,每况就愈下。
这个从“臣民”而“市民”、由“市民”而“公民”的过程,就是自地中海始,财富积聚、商业拓展的进程。在通过交易去敷衍全社会一切稀缺资源,从而形成市场逻辑与体制的过程里,交易的平等和自愿是最重要的,其中平等又是能够自愿的前提。马克思讲,“商品是天然的平等派”。说的俗点,就是认钱不认人的脾气。要通过交易找到价格,通过价格去配置资源,实现“看不见的手”的乾坤大挪移,就得六亲不认的抹去交易双方的身份差异。就得高扬人人平等的口号,将来自血缘宗法贵贱门第的门槛迈开,让商品和一切资源(包括劳动力)能够在人人平等的市场接力赛中畅通无阻,抵达帕累托最优的终点。
平等给了我们交易中讨价还价的地位,和可以谁都不睬的权利。这个权利不是“无欲则刚”带来的,而是我的“欲”和你的“欲”在互利的前提下达成的妥协。每一个人(买方和卖方)都在交易中以较小的对价交换到了较大的回报。这是由于买方和卖方存在着对于效用的偏好,平等自愿下的交易通过改变资源的配置状态,满足了双方各自的偏好。使一件标的(比如一幅名画)从张三手中到达李四手上,使名画的价值从2000元上升到4000元。社会资源的整体价值得到提升,政府也坐地收钱,增加了岁入。
借助平等自愿的交易,和其中的游戏规矩(而不是借助道德自治和思想运动),便把一场“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变成了“一切人对一切人的胜利”。这个胜利,就是平等的第三重价值:“在商品面前的人人平等”。
要得到这个皆大欢喜的局面,不是靠个人的无欲则刚,反而要靠政府的无欲则刚和无为而治。
由此看出,平等的观念,归根到底意味着对国家权力的排斥。公共权力是一只老虎,一只巨大的利维坦(霍布斯),非要装进笼子不可。这个铁笼就是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及在公法领域对于权力的制衡和警惕。民法的人人平等,表面讲的是张三李四间的平等,其实是说给政府听的。方法是将公共权力(PUBLIC POWER)与私权利(PRIVATE RIGHT)的界限划清,用主体平等堵住政府的嘴,不让他越位。并在政府一旦以另一种身份(财产所有者而不是社会管理者)进入时,褫夺其道袍权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让他站在水平的位置上和我谈生意。不让他假公济私,利用管理者的身份去谋求财产主体的特权。契约取代身份(梅因)的现代进程,最难的就是对于权力和官僚身份的摆脱,至于血缘宗法反而容易毕其功于一役,一举迈过。
最好是国家不经商,专注于公共物品(PUBLICGOODS)的提供。江泽民先生所谓“有所为,有所不为”。最怕的是有所为的地方不敢为,可以不为的地方泥足深陷,无力自拔。
可以推动一把的力量,还是在私有财产权上。“无财产即无自由”,西谚有云:“每个人在自己的家里,就是一个国王”。这不是说在家里有老婆端茶送水,外带三陪。而是说你富有四海、权倾天下,我只得茅屋一间。但我们在自己的产权范围内,都是财产绝对的主人,是可以对锅碗瓢盆生杀予夺的国王。这个基础是古典自由主义所谓“天赋人权”观念的依靠。他把公共权力的来源放在个人权利的让渡之上,把国家权力的正当性第一次建立在民意而不是暴力的基础上。说白了,这还得要大家手中有粮,有不依赖国家而存在的民间财力、及社会在相当程度上的自治和运行良好。当年有这个,才有明治维新;没有这个,就只能孤注一掷,想出围攻圆明园的馊主意。
“平等,是指平等的权利,而不是平等的东西”(伯克)。什么是人人生而平等?就是一生下来是男人就有把柄,是女人就有漏洞。
就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豕狗”。
——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经过坟墓,都将平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
2001-02-16于包家巷
『关天茶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