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是政府的工具
司法不是政府的工具
VOA陈苏 报道
中共主管司法的官员要求司法机构加强共产党领导,成为调节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观察人士认为,中共如果不让司法独立,仍然将其作为统治的工具和手段,和谐社会的建立是不可能的。
重申党对司法工作领导
中共中央理论刊物《求是》杂志最新一期刊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去年12月底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一个长篇讲话。罗干在文章中说,由于中国社会的深刻变化,“刑事犯罪、民事行政纠纷、群体性事件和各种治安事件持续高发。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不断汇集到政法机关”。罗干要求司法部门在办案时不仅要维护社会稳定,更要促进社会和谐,“在处理群体事件时不能只满足暂时的平息”,而是要从根本上理顺群众情绪。
路透社评论说,罗干的讲话重申了加强共产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给中国那些推动司法独立的改革派人士迎头泼了一桶凉水。不过,中国成都大学的学者王怡则认为,不论是罗干还是中共其他官员,从来就没有流露过中国要走向司法独立道路的信息。他们一直坚持司法是中国共产党统治的工具和手段。
司法成为政府工具百姓不信任
王怡说,有意思的是,虽然政治改革一直没有动静,但“司法改革”早就是官方的正式提法,而不是仅限于老百姓或专家学者提出的观点。中国的最高法院已经推出了两个司法改革的5年计划。不过他认为,最高法院虽然有心,但共产党不放手,就不可能朝着司法独立的方向走。最高法院推出的一些改革措施,反而让人看起来离司法独立越来越远。现在法院日益受制于地方政府,也受制于司法系统本身的行政化,这导致法院在办案时,很多涉及地方政府的案子就不予立案。他说,中国老百姓都明白,司法从来都是配合政府政策的工具,所以他们不信任法院。
王怡说:“在法治国家,一切问题、甚至政治问题都可以被司法化,法院代表社会的一个最后和最高的裁判权。相反在我们这里,普通的法律问题都要反过来政治化。老百姓为什么那么多人去上访,就是人家也知道,他们心目中谁是老大他们就去找谁。没有那么多人认为法院是老大,所以他们根本就不去找你。他们知道法院解决不了问题,最终还是要拿到党委去解决。司法不独立,法院就不可能真正为和谐社会做什么。”
要求司法断案要注意国际影响
王怡说,和谐需要建立在一个良好的裁判权的基础之上,社会的一切矛盾、老百姓的情绪都需要通过公正的裁判机制得到解决,共产党一天不放弃对司法权的干预,政治局常委们自己想做幕后的大法官,那么这个社会就一天不会和谐起来。
他说:“一个独立的司法不仅仅是在张三和李四之间进行裁判,关键是要在人民和政府之间做一个裁判。如果一个社会在人民和政府之间没有一个独立和公正的裁判权,这个社会怎么可能和谐呢?”
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的讲话文章,在重复过去不断讲述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外,另外提出了司法要注意国际影响的问题。他说,在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形势下,在解决可能涉外的国内问题时,“要考虑国际影响和反应,妥善因应国际社会关切”。
(引用部分经被采访者修订)
2007-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