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战和“自由主义的沉落”致闲言兄
关于伊战和“自由主义的沉落”致闲言兄
王怡
致闲言兄:
兄关于论述我和安替的分歧及自由主义在这场关于战争的论争中表现出的“沉落”,引起很多讨论。另和秋风兄对此也有剑拔弩张的辩论。我这里不谈具体的观点分歧,想谈谈我对论争本身的想法。尽管并不同意你和其他一些朋友的看法,正如你之不同意我。但我始终认为论争和分歧都是好事,但有一点,出于你文中也谈到的智力上的谦逊,我认为观点的分歧最好就事论事,就分析的缺陷谈缺陷,不要轻易上升为对某种思想或人物的否定。而要充分理解(不是同意)自己与对方在经验偏见和价值预设上的重大差异。正如我和永苗间的论争,当他开始将这种分歧归于一部分自由主义者没有摆脱道德激情等等的被秋风斥为占据道德制高点的批评时,我始终希望努力指出的是两个方面,一是永苗和我在对伊拉克问题的基本的经验偏见上存在几乎南辕北辙的差别。二是在永苗的很多论述必然要借助和回到民族主义的不证自明的价值预设上。否则就很难成立。我并不是说永苗的经验偏见就是错的,也不是说民族主义的价值预设就是错的。但我想要说明的是分歧更多的是出在这两个方面,这是比归结于高调的自由主义的沦陷、对方的道德情结妨碍了理性分析或者自由主义者本身的堕落更加有利于说明问题和试图推进我们彼此的理解的。当然永苗并不同意我的分析,主要是对第二点。但这样的分析路径是我所提倡的,尖锐但是低调的批评。我想要说明的是永苗对于这两点上的分歧没有足够的理解,因此自己对“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观点分歧”的分析,也就倾向于高调。
如迅弟儿兄的评论,除了起初的意气之言外,在我看来都属于尖锐但是低调的。他提出的在封闭的思想系统上从零开始的接纳、以及文学性的修辞对于法理的妨碍等意见,均对我极有启发。我个人也曾有过很尖锐的各种批评,但我基本上坚持一点,就是轻易不对一个人或一种人而不是对他的具体观点或分析过程做总体上的评判。但我试图在这里对兄提出一个批评,就是据我看兄的很多文章,兄一贯太轻易于做这种在我看来是很难作出的对于人物和思潮的整体评判了。我举我对永苗的看法为例,是想说明兄的看法和分析路径相对于永苗兄,是更加倾向于高调的。这也是我迄今未对兄的那篇文章作回应的缘故。因为你在文章中以某种论述方式对我的思想和思维作出整体上的定论。我认为这是我无法与之论争的。无法的意思是在这种论证方式下的争论除了声明“我不是这样”以外,对我们彼此的理解和欲推进的话题不会有任何意义。
我想区别两种思维的自信。一种是在理性上对自己的周延的思想体系及其价值预设有足够的自信。这不是说不会怀疑和调整自己的思维模式。但在大部分以此来分析现实和理论问题时,是以确信这种周延性为前提的。而大部分人在分析问题时是缺乏这种周延性的。这种对于周延性的确信是深入分析的一个前提,是必不可少的。当然这也不妨碍换一种立场重新分析,但另一种立场上的重新分析同样需要这样的对于周延性的确信。这也是我以前说的在不同的价值预设上跳来跳去,只会使自己的分析和思维发生混乱,使理性思维的结果无法推进和得到某种程度和意义上的可验证。而另一种自信则是对绝对真理的存在及自己把握绝对真理式的自信。这是对思想的具体观点的自信。并因此与别人的具体观点之间存在非此即彼的关系。这也是兄引波普尔所反对的自信。前一种自信并不会排斥和因此否定别人在其他立场上的分析结果,而且反而会感到智力上的兴趣。这是一种将“假设”进行到底的自信。因为假设若不进行到底假设就得不出有价值的分析结果也就因此没有意义。而后一种自信不同,它会排斥和彻底否定别人得到的具体观点。自由主义者反对的是后一种自信,但不是前一种。以我的这种区分看,兄似乎混淆了这两种自信。并把矛头更多的指向了前一种。但事实上,既然兄的文中充满如此多的断然的价值上的评判,其背后同样出自于自己能够确信的各种价值预设。这是正常的,因为我已指出没有前一种确信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分析。但闲言兄的价值预设是隐藏的,不自觉的,并多元化。因此在我看来不周延,各种价值性的结论之间充满矛盾。限于时间,我不举例来分析。有机会我们可拿一段文字来作这种琐碎但是有意义的分析。兄动辄对我们的分歧作出价值上的是非评判。但这些分析及评判在我看来,首先是一个逻辑问题。还是我在关于伊战随想中指出的,经验偏见、价值预设和逻辑推演,如不将这三者分开,就不大可能增进彼此的理解和讨论的深度。
另有一个基本的对于事实和理论的基本判断,就是我和秋风都将国际关系或说民族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视为自由主义的一个崭新的课题。一个与自由主义在处理国内政治秩序上完全不同的新问题。我们认为这就世界范围而言都是一个全新的理论挑战。因为在国内自由主义政治学上,西方已经非常成熟。是否对错就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预设而言,可以说有一些可以轻易判断的答案。但在民族国家之间随着民主的全球化之后,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有望成为国际关系的一种准则(顺便说一句,李强关于美国新保守主义帝国战略那篇文章有一个致命的误导或立论上的错误前提,就是将多元视为自由主义的最基本特征,从而将近代以来的国际关系说成是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这完全抹煞了自由主义对于基本价值的坚守,国际关系上的多元局面不是自由主义带来的,而是不折不扣的现实主义国际关系。比如美国之所以与在70年代中共建交,与自由主义没有任何关系)。在这方面,即便哈贝马斯、罗尔斯等人90年代以来的论述也在摸索之中,前人关于国际政治的论述更是空想式的。这是我和秋风一个共同的智力上的起点。而闲言兄与永苗兄等人潜在的判断是认为民族国家之间的国际关系,在利用自由主义进行论述上和国内政治没有本质区别,因此论争中常用国内政治和宪政关系、程序正义这些话语来做譬,甚至将民族国家理解为一个国内政治共同体当中的个人来进行推论。而这些分析是我与秋风兄根本不能接纳的。因为我们正是否定这一比喻式的推演,才认为这是一完全不同的问题。
我个人重申四点,一、国际政治的“无政府状态”即暴力未被合法垄断的状态。这一状态决定了不能照搬程序正义,这一状态首先意味着对于暴力合法垄断和政治合法性的竞争。自由主义者必然要在竞争中有鲜明的倾向。尤其是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出于有利于推进国内民主化和宪政转型的目标,更要求这种鲜明的倾向。这种倾向更多来自于对实质正义的自我判断而不是所谓联合国授权的程序信奉。二,自然权利和自由的概念无论在国内政治还是国际政治上,都只能指向个人。人权必须成为主权的源泉。三、政治契约必须具有超验的正义基础,才能克服联合国框架下多数原则的暴政倾向和强权原则。所以联合国两个人权公约,绝对高于联合国宪章。四、在联合国框架尚不具备上述条件和建立程序正义时,对美国这个目前最强大国家的最强有力的基于人权原则的制约,不是来自联合国投票,而是来自美国国内宪政制度。在影响我个人对于实质正义的判断上,美国参议院的全票通过,比联合国安理会的表决更有份量。
这些具体看法当然都可以存疑。不过这种思考与自由主义的沉落绝对无关。占据道德和价值评判的制高点,对于推进思考并无帮助。
这场争论越发使我感到思考的交流和推进的困难。不过总的来说离开中国宪政转型这个目标,我对国际政治关系没有如秋风那样大的智力兴趣。战事已了,我的思考告一段落,我的关注依然转到国内问题来。也希望与闲言兄、迅兄及各位存异求同,将眼光和论坛上的交锋更多的回到我们自己身边的磨难上。
彼此所言,有着改之无则加勉。问兄好。
200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