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公薨后赠杜二十七胜李十七潘,二君并与愚同出故尚书安平公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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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公薨后赠杜二十七胜李十七潘,二君并与愚同出故尚书安平公门下①
开成三年
梁山兖水约从公② ,两地差池一旦空③ 。谢墅庾村相吊后④ ,自今歧路更西东。
【题解】
此诗当是归京后,即将赴泾原辟时所作。一二句谓己与杜、李相约,曾在令狐和崔戎幕府办公,为幕僚,可是两位幕主亡故,无处依托。三四句谓令狐、崔戎谢世后,道路多歧,与二位同僚各奔前程。
【注释】
①彭阳公:令狐楚于大和九年十月封彭阳郡开国公。开成元年四月,出为兴元尹,充山南西道节度使。二年十一月卒于镇。薨:诸侯死曰薨。唐制,凡丧三品以上称薨。杜胜:宰相杜黄裳之子,宝历初擢进士第,官至检校礼部尚书,出为天平节度使,不得意卒。李潘:大中初为礼部侍郎。安平公:崔戎。见前《安平公诗》注。
②梁山:指代梁州。兖水:指代兖州。
③差池:不齐貌。引申为阴差阳错。
④谢墅:东晋谢安建别墅楼馆,携子侄游集。庾村:纪昀以为是庾楼之误。晋庾亮曾为江、荆、豫州刺史,治武昌,曾与佐吏殷浩等人登楼赏月,谈咏竟夕。后来好事者于此建庾公楼。